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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双创计划”申报发布补充条件
来源: 《吴江日报》2012年4月10日02版       发布时间:2012-04-10 09:11

  2012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双创计划”)已经开始申报。近日,省人才办发布关于该计划申报工作的补充说明,规定相关申报条件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标准可放宽至60—65周岁。
  据了解,原本省“双创计划”规定的自主创业人才和企业引进人才,具有硕士、博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在补充说明中则明确,自主创业的院士,2011年实现高新技术产品销售1000万元以上、增幅超过20%的自主创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5岁,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来苏创业时间可放宽到2009年1月1日之后。掌握企业关键技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为企业开发的新产品2011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的企业引进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0岁,学历可放宽至硕士或有正高职称,引进时间可放宽到2009年1月1日之后。
  此外,企业引进人才必须在省外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在此期间取得显著的创新创业业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引进人才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博士学位学习时间可计算在内)。
  据悉,省“双创计划”引进的重点是能够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或现代服务业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