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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考学制度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5-04-13 00:00

  我市日前出台《关于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考学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市镇两级机关、群团部门和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实施教育培训考学制度。在考核内容和标准上,以5年为一个周期,每年将干部集中学习、参加培训班、在职自学、学历进修等教育培训内容量化为若干学分进行百分考核。在考核方法和管理上,实行述职与述学相结合,把参加理论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在职自学等学习培训情况列入各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考勤与测试相结合,规定凡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确定的主体班次培训,除考勤外,在每期培训结束前都要进行测试,对成绩优异者给予加分奖励。通过发放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统一印制的“吴江市干部教育培训证书”,及时记载每个干部的学习培训情况及年终考核得分,实行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定期把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如实反馈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使其与干部的上岗、奖惩和使用有机结合。在考核周期结束前进行总评,以平均每年完成100分、考核周期内完成500分为合格(副镇、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上浮20%),超过20%为良好,超过30%为优秀。凡考评结果未达合格标准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00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