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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农村干部进行农村政策法规培训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4-06-24 08:39

  4月12日至17日,我市举办农村政策法规培训班,对全市所有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各镇党委分管副书记、党委秘书,各镇政府分管副镇长、经济服务中心分管副主任、农业服务中心分管副主任、司法助理、专职信访员,各镇街道书记、主任,各镇国土所正、副所长,劳保所正、副所长分三期进行集中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这次培训内容分为农村政策、土地征用、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宅基地管理5个专题,包括了三方面广大农民最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一是征地补偿标准问题。征地补偿费由三块组成,青苗赔偿费为每亩耕地900元,征谁补谁。土地补偿费为每亩18000元,30%可以留在村组里用于公益事业开支,70%可用于征地分配。安置补助费根据征地面积和被征地组的人均农用地标准,计算需安置的人数,分配到被安置的人中,16周岁以下的人员每人给予6000元安置补助费, 16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20000元但不得领现,统一进入"土地换保障"中。二是“土地换保障”。 新征地16周岁以上的被安置人员必须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开始,每月可领取不低于220元的养老金。已被征地人员凡明确征谁补谁的,在享受原规定政策待遇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定的失地养老补贴。对征地补偿实行组内统分的村组,按照该组所征用土地的比例确定分配人数,由村组讨论分配到具体适龄老人。三是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明确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劳动力,要求人人参保。只要按规定缴费,到达养老年龄时可以领取不低于每月80元养老金。现在已经到达养老年龄的老人,可以不缴任何费用,只要其子女按规定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保险的,也可以享受每月80元的养老金。
  市委副书记范建坤,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钱能,副市长沈金明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开班仪式。范建坤结合学习动员,强调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意义,介绍了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问题一系列政策的制定过程,明确了各专题的学习要点,并对学员们提出了要求。

(200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