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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11-12-21 15:35

  一、部务会议制度
  1、部务会是部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办公、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形式。一般每月召开1-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或减少会议次数。
  2、部务会由部长主持,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并负责记录,根据讨论内容确定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3、部务会的议事范围主要为:
  ⑴研究确定全市组织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任务和重大的工作措施;  
  ⑵研究审定以部门名义发出的涉及全局性、决策性的重要文件;
  ⑶研究确定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⑷研究决定部管干部任用和部内机构设置、人员调整等事项;
  ⑸研究决定各科(室)提出的需由部务会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作事项。
  4、各科(室)的下列事项须提交部务会讨论:
  ⑴办公室。本部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对重要工作部署和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督查报告,有关组织部门综合性工作、活动、表彰的意见和方案,组织史资料编撰工作的有关事项,本部调研工作的重要事项,部机关党的建设和行政事务中的重大事项。
  ⑵干部科(青年干部科)。考察对象的确定,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任免方案,镇局以上后备干部调整方案,军队团职以上转业干部安置方案,领导干部困难补助方案,试用期满领导干部任职方案,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对象的确定,非常设性机构的设立和调整方案,干部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干部档案管理和干部信息库建设的重要事项。
  ⑶综合干部科(干部监督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宏观管理的意见和实施方案,部管以上干部的年度考核和评先奖励,领导干部工资福利、公务员管理、党群系统干部招录和调任、出国(境)人员审批、干部统计、公务员信息库建设等工作的意见和部署。对加强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制度、规定和意见,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反映情况、重要信访、举报的调查了解情况和处理意见,干部党籍、党龄、工龄、职级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意见,市镇机关中层科(股)级干部的任用审核,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工作调动审核。
  ⑷组织科(党员教育管理科)。市党代会换届有关选举工作的方案和意见,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和工作意见,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党员教育方面的工作意见、重要部署和重大活动方案,直属市委管理的党组织设置的调整,市级以上党内评先,党费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意见。
  ⑸干部教育科(知识分子工作科、人才工作科)。干部教育培训、知识分子工作、人才工作的规划和意见,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市管干部、青年干部和组织系统干部培训实施方案,领导干部上级调训的安排与选送,省市各级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和管理、优秀知识分子和优秀人才的评定和推荐等工作的有关事项,干部教育经费、人才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意见。
     ⑹宣传与信息科(电教中心)。本部重大宣传活动的方案,对外宣传联络和新闻发布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宣传中涉及镇局领导干部先进典型的确定,组织工作网络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处置的方案,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意见,党员电化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意见、重要部署和重大活动方案,电教中心内部建设的重要事项,电教经费管理使用意见。
  5、各科(室)准备提交部务会讨论决定的议题,有关科(室)应事先填写“提请部务会研究事由报告单”(见附表),并经分管部长审核同意后,报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编制部务会会议议程,提交部长审定。
  6、部务会议题一经确定,由办公室通知有关科(室)作好准备,并提前将与议题有关的文件、材料送达部领导和参加会议的其他有关同志。
  7、部务会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有关科(室)应及时向分管部长报告,办公室负责做好督查工作,并将督查情况报告部领导。
  二、部办公会议制度
  1、部办公会是研究日常工作、讨论或决定有关问题、交流通报有关情况的会议形式,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底召开。
  2、部办公会由部长主持(部长不在时,由1名副部长主持),副部长、正副科长(主任)参加。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3、部办公会议题:
  ⑴学习、传达上级会议、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本市组织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⑵检查上一阶段工作,讨论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⑶汇报交流各科(室)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协调各科室之间工作;
  ⑷其他需要由部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
  4、部办公会召开前,各科(室)应先召开科务会,商议确定需要提交部办公会讨论的事项。
  三、科务会议制度
  1、科务会是落实部务会、部办公会有关精神,讨论研究科(室)工作的会议形式。会议的次数和日期由科长(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月不少于1次。
  2、科务会由科长(主任)主持(科长或主任不在时,由1名副科长或副主任主持),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科务会可视情邀请分管副部长参加。
  3、科务会议题:
  ⑴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科(室)业务讨论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⑵讨论需要提请部务会、部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⑶讨论研究本科(室)全年或阶段工作,检查组织实施情况;
  ⑷科(室)业务或相关知识的学习、讨论或交流;
  ⑸其他需要由科务会讨论的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1、部领导民主生活会由部长主持(部长不在时,由1名副部长主持),副部长、副主任科员参加。根据会议议题,可以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也可与部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合并进行。
  2、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要求,也可随时召开。部长、副部长按规定参加双重党内民主生活,既参加组织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又参加所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3、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根据全市统一布置的镇局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检查内容进行,还可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4、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增强政治性和思想性,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达到分清是非、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5、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由部长向本人进行反馈。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会前要互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
  6、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组织部自身可以解决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需要上级支持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