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05月07日 星期二
我市出台规定: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先停其职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5-04-20 00:00

  我市日前制定出台《吴江市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停止职务办法(试行)》,规定对领导干部在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公安部门立案调查期间,先实行停职处理。《办法》规定,纪检机关及监察部门立案调查或实施“两规”、“两指”,对需要停职的,由市纪委报经市委同意后,作出停职决定;司法机关及公安部门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的,将情况书面报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同时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将主要情况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提出停职建议,报经市委同意后,作出停职决定。经查实,被停职领导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犯一般性错误或虽有犯罪行为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由提出停职建议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是否恢复其职务的建议,报市委决定;没有违纪违法问题的,由提出停职建议的单位向市委提出恢复其职务的建议,经市委同意作出恢复其职务的决定。

(200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