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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制度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4-06-24 08:4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对我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力度,完善监督工作网络,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程度,中共吴江市委组织部日前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制度的意见》,并从人大、政协、执纪执法、群团组织、乡镇、街道等部门聘请17名同志担任我市首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聘期2年。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有四项:一是学习和宣传党的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依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对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参与干部工作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有关课题的研讨;四是了解掌握和及时反馈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人事安排的反映和意见。
  在具体运作方式上,将实行三项制度:一是情况通报制度。市委组织部将通过每年召开一到两次监督员会议,通报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二是征求意见制度。市委组织部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通过不定期向监督员发放《征询意见表》等方式,经常性地征求监督员对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列为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对象的,将同时征求监督员意见。三是参与检查制度。在组织对镇、局单位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情况检查时,一方面把该单位的监督员列为必谈对象,另一方面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部分监督员参与检查工作。

(200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