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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三大转变切实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实效
来源: 苏州党建网       发布时间:2007-08-24 11:15
  近几年来,苏州市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实现率先发展的先导工程,认真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深入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狠抓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制度的创新优化,不断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实效。
  一是培训内容向综合实用转变。坚持从苏州“两个率先”实践和干部实际需求出发,创新优化培训内容,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加强理论武装,围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课题,每年举行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及各类专题学习班,近3年先后组织了20余期县处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以及多轮集中脱产培训,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率先发展意识。加强现代知识更新,结合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设置城市化、经济国际化、新型工业化、社区管理等专题课程,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本领。加强实用技能培训,组织“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沟通技巧”等实用课程培训,不断提高干部个人综合能力素质。
  二是培训方法向灵活多样转变。紧贴干部多样化、个性化、差别化的学习需求,创新搞活培训模式,使教育培训更具实效性和吸引力。探索开展“菜单式”选学培训,在摸清干部学习需求状况的基础上,每年精选一定数量的专题讲座供干部自主选学,要求处级干部每年至少选5门、科级干部每年至少3门。今年1-6月,苏州市共举办“菜单式”讲座44场,参学干部达到2.9万人次。去年至今累计参学人数已超过9万人次。建立在线自主学习平台,今年正式开通“苏州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网站,把干部在线学习纳入学分制管理考核。目前该网站提供在线课程490多门,访问人次超42万人次,1400多名干部通过在线学习获得了学分。积极探索研究式教学模式,引入现场教学、情景模拟、互动体验等教学方法,倡导课题调研式学习,同时广泛邀请沪、苏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兼职讲师,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水平。
  三是培训制度向严格规范转变。始终注意防止干部培训流于形式的倾向,强化管理,健全机制,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先后出台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等纲领性文件,以及“菜单式”选学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完备的制度体系。实行学分制考核,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关于县处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培训的要求,将培训时间折算成学分,要求县处级领导干部每年应累计完成28个学分,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学习自觉性。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开发制作了“苏州通公务卡”,建成电子系统,加强考勤管理;建立手机短信平台提供培训信息,提高培训组织效能;建立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干部接受培训信息,并与学分制考核相结合加强培训结果运用,为培训考核措施落到实处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