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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基层党建“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7-05-22 13:05

  我市日前出台《关于开展基层党建“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基层党建“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分类考核细则》,对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创建100个基层党建示范点作出安排部署。
  100个基层党建示范点包括:市级机关党组织10个,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党组织l0个,社区党组织10个,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30个,行政村党组织30个和各类党员服务中心10个。创建党建示范点的基层党组织必须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要求,其中《考核细则》按照5种不同党组织类型分别予以了细化和量化。
  基层党建示范点评定主要分三个步骤进行:先由各镇(区)组织部门开展全面调查摸底,确定创建对象,制定创建方案和具体措施;在每年11月份前,各镇(区)组织部门根据基层党建示范点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自评自查活动,自评得分95分以上的,由各镇(区)党委报市委组织部评审验收;每年12月份,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逐一检查验收,每年确定50个基层党建示范点,适时命名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