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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陵镇建立镇党代表监督制度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10-01-14 17:16

  今年以来,松陵镇党委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有关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民主评议、列席党委会有关会议等制度和办法,明确党代表监督主体地位,以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为基础,组织开展了镇党代表监督工作,落实党代表的监督权。
  镇党代表监督工作明确1个主体、2类对象、3大环节、4个保障、5项内容和6种方式,即以镇党代表为监督主体,以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本镇范围内的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为两类监督对象,突出决策、执行、结果三个监督关键环节,强化组织领导、监督责任、问题办理、协调配合四大保障。对镇党委和其他党组织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工作部署情况;贯彻落实镇党代表大会、党委的决议、工作部署情况;处理和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情况;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五项内容,采取提议和建议、调研和巡视、询问和质询、听取情况通报、民主测评和评议、提出罢免要求和撤换建议等六种方式进行监督。
  推行镇党代表监督工作,有效强化了基层党内民主监督,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加快农村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