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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须做好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工作
来源:
苏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7-03-15 07:41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实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的通知》,规定非公企业申请登记时,申报人要填写《新注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申报表》;非公企业年检时,要填写《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年报表》,并由各级工商部门负责汇总。为认真落实执行“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对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