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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实行干部考察结果反馈制度纪实
来源: 2007年8月《中国人事报》       发布时间:2007-08-03 07:48
  沭阳县在江苏省较早实行了干部考察结果反馈制度,有效落实了干部自身的知情权,增强了干部工作透明度,打破了神秘感。同时,让干部清楚地了解到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评价,起到了教育、激励、监督和警示的作用。
  【改革动因】考察结果运用范围扩大到日常管理
  “干部工作由于其特殊性,历来笼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导致不少人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敬而畏之’、‘敬而远之’。”沭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裴承前认为,新的形势下,要树立开放的组织工作新形象,首先要在扩大民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上取得突破。
  “干部考察结果的运用,过去仅限于运用在干部的‘升降去留’上。现在,我们把运用范围扩大到干部的日常管理上,使‘优质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裴承前说。
  沭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长凯告诉笔者,“当初部里研究这事时,也有一些不同意见,主要是担心考察结果向干部‘亮底’后,引起被考察者的无端猜疑,造成班子成员之间关系紧张。也有人担心考察人员的素质跟不上,考察结果如果失真的话,会引起被考察者对组织部门的不信任等。但最终大家形成共识,只要出以公心、方法得当,就要义无反顾地加以推行。”2006年2月,干部考察结果反馈制度以县委文件的形式正式出台。
  【效果显现】知组织评价明努力方向
  沭阳出台的干部考察结果反馈制度,明确了考察反馈的对象、内容、程序、途径和要求。反馈的对象为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馈的内容主要包括乡科级领导班子总体评价,乡科级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实绩公议的群众测评情况、述绩质询的评议结果以及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考察结果的反馈由组织上采取书面反馈、口头反馈、会议反馈、个别反馈等方式进行。对一些群众意见比较大、影响比较广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反馈,同时允许被反馈人对一些片面的、有出入的甚至不符合实际的情况进行说明、解释。
  去年上半年,沭阳乡镇党委统一进行换届。换届前,县委组织部对全县34个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考察。考察组在认真撰写考察材料和统计测评、评议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了对每个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和每位成员的考察反馈意见。每个乡镇党委书记都接到了一份考察结果反馈一览表,405名乡镇领导干部首次知道了组织上对自己的评价。
  沭城镇副镇长、党委组织委员姚爱军告诉笔者,考察是给干部“画像”。“特别是书记对班子副职反馈时,既有观点,又举例子,很有说服力。”作为组织委员的姚爱军,按规定要作现场记录。他说,考察反馈改变了一些人对考察工作的态度,以前有被动应付的,现在都主动参与了。
  “反馈不仅仅是反馈缺点,更多的是反馈优点,这对干部是个鞭策。优缺点都清楚了,干部就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干部的成长非常有利。”沂涛镇党委书记孙志远告诉笔者,乡镇单项工作在全县的排名位次,过去只有等到评上先进了,乡里才知道这项工作进了前5名,5名以后的排序就不得而知了。现在好了,各项排名结果都由组织部门来集中进行反馈,班子成员都知道了自己分管工作在全县的位置,一班之长也能更好地把握班子的整体运转状况。
  【改革方向】把干部工作置于“灿烂阳光下”
  这些年来,沭阳先后出台了干部实绩公议制、领导干部审计结果公开问责制、干部考察结果反馈制,近期又推出干部选任过程“八公开”。裴承前说,必须不断打破组织部门干部工作的神秘感,把干部工作置于“灿烂的阳光下”。
  徐勤生在县委组织部担任了多年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他介绍:“2001年起,我们实行干部实绩公议制。原因是我们发现有些干部上报的实绩中有水分,那就放在太阳底下晒晒。干部实绩不仅上公示栏,还要在群众大会上述职,然后由群众现场质询、打分评议。实践证明,‘阳光操作’效果很好。沿着这样的思路,2005年起,我们又实行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制……”实绩公议、审计问责都有一个群众现场质询的程序,这也是衡量“阳光强度指数”的计量表。
  胡集镇镇长王运忠回忆起他所经历的一次群众质询:“有群众当场问我,‘一事一议’是村里筹上来的钱,凭啥由镇里来花?这样,我不仅要回答钱花到什么地方去了,还要解释为什么要由镇上集中使用。”
  群众参与干部工作,为什么现在会有这么高的热情?裴承前分析说:“长期以来,对于干部工作,群众接触少、了解少、参与少,大都认为这是‘上面’的事,不关自己的事。现在,让干部工作在‘灿烂的阳光’下进行,使群众消除了对干部工作的神秘感。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多渠道地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广大群众在直接的参与中真正体验到干部人事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