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将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
来源:
《苏州日报》2011年5月14日01版
发布时间:2011-05-14 13:30
昨天,全省实施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石泰峰,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出席会议。在我市分会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立平,副市长周玉龙出席会议。
据了解,村级“四有一责”建设中“四有”是指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一责”就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责任。按照我省制定的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目标,到2012年,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全省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全部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全省45%的村建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双强村党组织带头人比例达到80%左右。
据了解,村级“四有一责”建设中“四有”是指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一责”就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责任。按照我省制定的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目标,到2012年,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全省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全部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全省45%的村建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双强村党组织带头人比例达到80%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