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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善民生的实效取信于民
来源: 《苏州日报》2011年4月30日01版       发布时间:2011-05-03 12:45
  “党员关爱行动月”三大子活动
  □组织开展“党员关爱基金”募捐和发放
  □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深入基层蹲点调研
  □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本报讯 (记者 芬兰)“今年4月至9月底,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党员副市长都要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时间不少于3天。 ”昨天召开的全市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大会,发出了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动员令。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蒋宏坤要求,各地各单位也要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把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作为经常性工作,多做基层欢迎的事,多做群众期盼的事,以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为进一步做靓我市“党员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品牌,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今年“七一”前后在全市组织开展“党员关爱行动月”主题实践活动。昨天会议下发了《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开展“党员关爱行动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标志着“党员关爱行动月”主题实践活动正式启动。   作为我市深化“党员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落地生根的重要载体,“党员关爱行动月”主题实践活动将包括三大子活动,即组织开展“党员关爱基金”集中募捐和发放活动、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和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通知》要求,4月底,市、县联动,全面启动2011年度“党员关爱基金”募集活动,6月下旬重点做好“党员关爱基金”集中发放活动,让更多生活困难群众得到实惠。“市党政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要通过“三访三促”(即访基层企业,促转型升级;访基层组织,促创先争优;访基层群众,促改善民生),发挥市党政领导干部在“抓转型、促和谐、惠民生”中的表率作用,着力破解一批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联系走访一批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收集梳理一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在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中,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广大在职党员深入社区,深入政府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广泛开展敬老、助残、帮学、济困以及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在关爱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群众素质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办好一批惠民便民实事,让广大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参加“双结对”和“统筹共建”的市级机关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普遍深入共建社区、非公企业,组织开展一次以“同过组织生活、共迎党的生日”为主题的党日活动。通过共过组织生活、共谋发展思路、共办为民实事、共庆党的生日,帮助共建单位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谐社区(企业)建设。同时要深化流动党员关爱帮扶活动,继续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维护、子女入学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