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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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6-12 14:51
村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是团结广大农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建设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是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基层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推进农村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苏办发[2008]81号),我市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个别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对我市村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展开专项调研。
一、我市村书记、村主任队伍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共有250个行政村,建立党委42个,总支部165个,党支部43个。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基层村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村基层村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亦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
(一)年龄普遍偏大。我市共有村党组织书记249人,村民委员会主任227人,村书记村主任“一肩挑”22人。249名村书记中,女性13人,仅占5.2%; 35岁及以下的7人,仅占2.8%;36岁至40岁的38人,占15.3%;41岁至50岁的120人,占48.2%;51岁至55岁的69人,占27.7%;56岁至60岁的14人,占13.29%;60岁及以上的1人,占0.4%。227名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21人,占9.3%; 35岁及以下的21人,仅占9.3%;36岁至40岁的36人,占15.9%;41岁至50岁的119人,占52.4%;51岁至55岁的42人,占18.5%;56岁至60岁的9人,占3.9%。数据显示:女干部比例和35岁以下年轻干部比例太低。50岁以上的村书记、村主任占较大比例。村干部队伍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不利于农村基层组织的整体功能发挥。
(二)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我市249名村党组织书记中,大学及以上学历的10人,占4%;大专学历的134人,占53.8%;高中学历的71人,占28.5%;初中及以下的34人,占13.7%。全市227名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大学及以上学历的2人,占0.9%;大专学历的109人,占48%;高中学历的81人,占35.7%;初中及以下的35人,占15.4%。数据显示: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干部比例偏高,占村主要干部总数近一半,与“45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目标要求距离较大。这也是近两年面向村干部招考国家公务员,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多的重要原因。
(三)任职时间普遍较长。据了解,吴江大部分村干部普遍任职时间长,这一现象一方面表明干部进出渠道不畅通,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基层干部队伍的青黄不接,直接影响到村级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以村书记为例,全市村书记中,任职年限为1—5年的63人,占25.3%;5—10年的88人,占35.3%;10—15年的71人,占28.5%;15年以上的27人,占10.8%;最长的已经超过30年。任职满20年的村主任9人。由于村干部出口渠道不畅,许多同志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一干就是很多年,造成村干部队伍整体“岗位锻炼少,单岗时间长”的局面,也使绝大多数年轻人不想当村干部,选拔年轻有为的村干部有很大的难度。
二、目前我市村干部激励保障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不足
村干部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骨干力量和重要依靠。如何使村干部感到“政治上有奔头、经济上有甜头、养老上有盼头”,近年来我们重点进行了以下几方面探索:
(一)逐年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水平。近年来,我市切实加大“三农”投入,积极转变农村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村级集体经济得到不断壮大。2006—2008年,全市村级可支配收入保持18%的增长速度,2008年村级可支配收入达到3.96亿元(注:当年支付村定误干部报酬达到8300万元)。村级收入的不断提高,也使我们有能力提高村干部的收入。以村书记收入为例,2006年村党组织书记平均5.07万元/年,最高10.8万元,最低2.65万元;2007年村党组织书记平均5.65万元/年,最高11.5万元,最低3.92万元;2008年村党组织书记平均5.98万元/年,最高11.93万元,最低4.08万元。村干部的收入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
(二)不断提高村干部的社会保障水平。1994年,市委下发《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定额干部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吴发[1994]2号),使全市农村干部有了基本生活保障。当时测算的月领取养老金标准110元,有4637名同志参加保险。2002年,市委为提高农村定工干部的养老保险待遇,下发《关于全市农村定工(额)干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意见》(吴发[2002]41号),农村定工干部的保险待遇得到了大幅提高。有3839名同志办理了转城保手续。
目前,全市有648名村定工干部领取养老保险,平均1039.65元/月(最高1455.2元/月,最低592.3元/月)。1573名未到龄农村定工干部正常交纳保险金。293名参加94年养老保险的,领取养老金最高232元/月,最低62元/月。还有247名未到退休年龄。对这部分人员各镇按规定进行测算,对未到标准的,实行补差。市劳动保障部门对70岁以上的增加补助120元/月。今年,我市将村干部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1180元/月提高到1369元/月。同时,全市有25名村干部实行身份挂站参照事业身份交纳养老保险。
(三)试点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考公务员。我市从2007年开始,在优秀村书记中开展招录公务员工作,同里、芦墟两镇当年各招录1名。今年,我市在优秀村书记、村主任中开展招录公务员工作。桃源、盛泽两镇各招录1名。
我市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方面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社会保障水平差异性不强,起不到明显的激励作用。目前,实行村定工干部统一缴费基数,不分工作年限长短,客观上造成了退的越早,退休工资越低的局面。即使挂站人员在退休待遇方面已失去明显的优势。这两年企业人员退休工资增资幅度较快,单纯从退休工资而言,与事业人员差距很小。而按事业标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比企业标准高得多。二是出口渠道偏单一,起不到增强队伍活力的作用。目前,真正能解决村干部出路的渠道仅是招录国家公务员,但由于村干部文化素质,年龄、任职年限等因素,造成符合条件的不多,真正能考上的更少。今年,全市面向村书记、村主任招考2个公务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的只有16名,通过及格线也即能参加面试的仅5名。(其中,盛泽镇的岗位只有1名同志通过及格线,但由于报考人员只有大专专业证书因此未通过复审。)三是正常退职后保障水平不高,起不到稳定队伍的作用。目前,遇到的具体情况是 “三个不一样”:我市各镇(区)村干部的退职年龄标准不一样,早的50岁,晚的60多岁都没退;退职后社会保险的缴费承担比例也不一样,有的全部由个人承担,有的还是按在职时标准缴;退职后补偿标准不一样,有的发放一笔补偿金,有的按月发放离职补贴,有的没有离职补贴。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建议
村干部常年工作在农村一线,直接面对群众,身处矛盾焦点。解决村干部的保障问题,完善优秀村干部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体现党委政府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村干部,有利于激发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
(一)补充养老保险,提高退休待遇。对现任村书记满15年,在现有定工干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提高缴费基数150元/月;对任村书记满20年的在现有定工干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提高缴费基数200元/月;对任村书记满30年的在现有定工干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提高缴费基数300元/月。对任村主任满20年的村干部,在现有定工干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提高缴费基数150元/月;对任村主任满30年的村干部,在现有定工干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提高缴费基数250元/月。对任职满6年、且本人任上被评为苏州市“先锋村”的村党组织书记,在现有定工干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提高缴费基数300元/月。(据测算,提高缴费基数100元/月,集体多承担19元/月)。
(二)择优提拔录用,提供发展平台。一要规范管理。对村干部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保障激励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的规范化管理,实行绩效管理,并与村干部的评先评优、工资报酬、升降去留等挂钩,激励村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二要择优聘用。适量从优秀村干部队伍中招录一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增强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对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鼓励报考国家公务员;对苏州市“先锋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村书记,区别不同条件每年拿出一定比例事业单位岗位进行选聘,专门用于解决村干部的出路问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由乡镇党委推荐,组织部门考察,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定向从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任职。三要拓宽出路。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村干部,采取“升职不挪位”的方式,可以考虑推荐参评苏州市新农村建设带头人,正常离任后享受所在镇副主任科员工资福利待遇或提拔为副镇级领导干部,但仍然留在村里任职。
(三)统一退职标准,解决后顾之忧。一是村干部的退职年龄参照镇(区)机关助理退二线年龄。特别优秀的,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一届(三年)。二是正常退职后社会保险的缴费承担比例,按在职时标准缴。并根据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三是考虑到村干部挂站带来很多“后遗症”,建议今后不再新增挂站人员,已经挂站人员实行老办法,由各镇(区)根据现有方式办理。
(作者:高继红、刘金平,作者单位:中共吴江市委组织部)
一、我市村书记、村主任队伍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共有250个行政村,建立党委42个,总支部165个,党支部43个。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基层村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村基层村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亦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
(一)年龄普遍偏大。我市共有村党组织书记249人,村民委员会主任227人,村书记村主任“一肩挑”22人。249名村书记中,女性13人,仅占5.2%; 35岁及以下的7人,仅占2.8%;36岁至40岁的38人,占15.3%;41岁至50岁的120人,占48.2%;51岁至55岁的69人,占27.7%;56岁至60岁的14人,占13.29%;60岁及以上的1人,占0.4%。227名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21人,占9.3%; 35岁及以下的21人,仅占9.3%;36岁至40岁的36人,占15.9%;41岁至50岁的119人,占52.4%;51岁至55岁的42人,占18.5%;56岁至60岁的9人,占3.9%。数据显示:女干部比例和35岁以下年轻干部比例太低。50岁以上的村书记、村主任占较大比例。村干部队伍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不利于农村基层组织的整体功能发挥。
(二)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我市249名村党组织书记中,大学及以上学历的10人,占4%;大专学历的134人,占53.8%;高中学历的71人,占28.5%;初中及以下的34人,占13.7%。全市227名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大学及以上学历的2人,占0.9%;大专学历的109人,占48%;高中学历的81人,占35.7%;初中及以下的35人,占15.4%。数据显示: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干部比例偏高,占村主要干部总数近一半,与“45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目标要求距离较大。这也是近两年面向村干部招考国家公务员,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多的重要原因。
(三)任职时间普遍较长。据了解,吴江大部分村干部普遍任职时间长,这一现象一方面表明干部进出渠道不畅通,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基层干部队伍的青黄不接,直接影响到村级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以村书记为例,全市村书记中,任职年限为1—5年的63人,占25.3%;5—10年的88人,占35.3%;10—15年的71人,占28.5%;15年以上的27人,占10.8%;最长的已经超过30年。任职满20年的村主任9人。由于村干部出口渠道不畅,许多同志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一干就是很多年,造成村干部队伍整体“岗位锻炼少,单岗时间长”的局面,也使绝大多数年轻人不想当村干部,选拔年轻有为的村干部有很大的难度。
二、目前我市村干部激励保障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不足
村干部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骨干力量和重要依靠。如何使村干部感到“政治上有奔头、经济上有甜头、养老上有盼头”,近年来我们重点进行了以下几方面探索:
(一)逐年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水平。近年来,我市切实加大“三农”投入,积极转变农村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村级集体经济得到不断壮大。2006—2008年,全市村级可支配收入保持18%的增长速度,2008年村级可支配收入达到3.96亿元(注:当年支付村定误干部报酬达到8300万元)。村级收入的不断提高,也使我们有能力提高村干部的收入。以村书记收入为例,2006年村党组织书记平均5.07万元/年,最高10.8万元,最低2.65万元;2007年村党组织书记平均5.65万元/年,最高11.5万元,最低3.92万元;2008年村党组织书记平均5.98万元/年,最高11.93万元,最低4.08万元。村干部的收入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
(二)不断提高村干部的社会保障水平。1994年,市委下发《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定额干部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吴发[1994]2号),使全市农村干部有了基本生活保障。当时测算的月领取养老金标准110元,有4637名同志参加保险。2002年,市委为提高农村定工干部的养老保险待遇,下发《关于全市农村定工(额)干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意见》(吴发[2002]41号),农村定工干部的保险待遇得到了大幅提高。有3839名同志办理了转城保手续。
目前,全市有648名村定工干部领取养老保险,平均1039.65元/月(最高1455.2元/月,最低592.3元/月)。1573名未到龄农村定工干部正常交纳保险金。293名参加94年养老保险的,领取养老金最高232元/月,最低62元/月。还有247名未到退休年龄。对这部分人员各镇按规定进行测算,对未到标准的,实行补差。市劳动保障部门对70岁以上的增加补助120元/月。今年,我市将村干部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1180元/月提高到1369元/月。同时,全市有25名村干部实行身份挂站参照事业身份交纳养老保险。
(三)试点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考公务员。我市从2007年开始,在优秀村书记中开展招录公务员工作,同里、芦墟两镇当年各招录1名。今年,我市在优秀村书记、村主任中开展招录公务员工作。桃源、盛泽两镇各招录1名。
我市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方面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社会保障水平差异性不强,起不到明显的激励作用。目前,实行村定工干部统一缴费基数,不分工作年限长短,客观上造成了退的越早,退休工资越低的局面。即使挂站人员在退休待遇方面已失去明显的优势。这两年企业人员退休工资增资幅度较快,单纯从退休工资而言,与事业人员差距很小。而按事业标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比企业标准高得多。二是出口渠道偏单一,起不到增强队伍活力的作用。目前,真正能解决村干部出路的渠道仅是招录国家公务员,但由于村干部文化素质,年龄、任职年限等因素,造成符合条件的不多,真正能考上的更少。今年,全市面向村书记、村主任招考2个公务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的只有16名,通过及格线也即能参加面试的仅5名。(其中,盛泽镇的岗位只有1名同志通过及格线,但由于报考人员只有大专专业证书因此未通过复审。)三是正常退职后保障水平不高,起不到稳定队伍的作用。目前,遇到的具体情况是 “三个不一样”:我市各镇(区)村干部的退职年龄标准不一样,早的50岁,晚的60多岁都没退;退职后社会保险的缴费承担比例也不一样,有的全部由个人承担,有的还是按在职时标准缴;退职后补偿标准不一样,有的发放一笔补偿金,有的按月发放离职补贴,有的没有离职补贴。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建议
村干部常年工作在农村一线,直接面对群众,身处矛盾焦点。解决村干部的保障问题,完善优秀村干部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体现党委政府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村干部,有利于激发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
(一)补充养老保险,提高退休待遇。对现任村书记满15年,在现有定工干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提高缴费基数150元/月;对任村书记满20年的在现有定工干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提高缴费基数200元/月;对任村书记满30年的在现有定工干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提高缴费基数300元/月。对任村主任满20年的村干部,在现有定工干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提高缴费基数150元/月;对任村主任满30年的村干部,在现有定工干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提高缴费基数250元/月。对任职满6年、且本人任上被评为苏州市“先锋村”的村党组织书记,在现有定工干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提高缴费基数300元/月。(据测算,提高缴费基数100元/月,集体多承担19元/月)。
(二)择优提拔录用,提供发展平台。一要规范管理。对村干部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保障激励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的规范化管理,实行绩效管理,并与村干部的评先评优、工资报酬、升降去留等挂钩,激励村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二要择优聘用。适量从优秀村干部队伍中招录一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增强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对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鼓励报考国家公务员;对苏州市“先锋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村书记,区别不同条件每年拿出一定比例事业单位岗位进行选聘,专门用于解决村干部的出路问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由乡镇党委推荐,组织部门考察,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定向从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任职。三要拓宽出路。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村干部,采取“升职不挪位”的方式,可以考虑推荐参评苏州市新农村建设带头人,正常离任后享受所在镇副主任科员工资福利待遇或提拔为副镇级领导干部,但仍然留在村里任职。
(三)统一退职标准,解决后顾之忧。一是村干部的退职年龄参照镇(区)机关助理退二线年龄。特别优秀的,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一届(三年)。二是正常退职后社会保险的缴费承担比例,按在职时标准缴。并根据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三是考虑到村干部挂站带来很多“后遗症”,建议今后不再新增挂站人员,已经挂站人员实行老办法,由各镇(区)根据现有方式办理。
(作者:高继红、刘金平,作者单位:中共吴江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