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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办法(试行)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6-09-12 16:05

吴组通[2006]37号 2006年8月28日

  一、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察干部,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干部考察和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的生活圈、社交圈考察(以下简称“两圈”考察),是指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通过适当的办法,对领导干部的生活和社交情况进行延伸考察。“两圈”考察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与正常的干部考察同时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单独进行。
  三、“两圈”考察,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客观公正原则;
  3、群众公认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5、注重实效原则。
  四、本办法适用于市管领导干部、市管后备干部和市管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参照执行。
  五、“两圈”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个人修养、社会交往、家庭生活三个方面:
  1、个人修养主要包括生活态度、兴趣爱好、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主要考察领导干部生活观念是否积极向上,是否具有广泛的兴趣、健康的爱好、文明的修养、高尚的情操,是否有赌博等不良行为,生活作风是否正派,是否做到廉洁自律。
  2、社会交往主要包括公众形象、遵纪守法、交往对象、社会公德、社会责任、邻里关系。主要考察领导干部社会形象如何,是否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否遵纪守法和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道德规范,能否自觉参加社区活动、履行社区(楼道)义务,是否以积极、谨慎的态度对待社交,交际行为是否健康,交际频率是否适度,主要交往对象是否合适,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交际行为与工作行为之间的关系等。
  3、家庭生活主要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夫妻关系、亲属关系、经济状况等。主要考察领导干部对子女教育是否严格,是否敬老爱幼,夫妻关系是否和睦,邻里关系是否和谐,家庭经济状况与其收入是否基本相符。
  六、“两圈”考察,可以通过以下途经和方法:
  1、民主评议。结合民主评议活动,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进行了解,让评议者对被考察人进行定性、定量评议或书面描述评议。
  2、本人汇报。要求被考察人就“两圈”情况向考察组作出专项汇报。内容包括社会交往、个人爱好、生活方式、治家情况以及个人的住房、财产、配偶、子女就业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个人情况等。
  3、走访了解。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到考察对象单位、所在社区、家庭、街坊邻里向有关人员了解考察对象的“两圈”表现。
  4、征询意见。通过发放征询函或走访等形式,征询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干部考察组要将“两圈”考察情况与干部工作圈考察情况进行对比印证,综合分析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从而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考察材料要如实反映干部的品德修养、生活作风、公众形象、家庭生活等有关“两圈”考察内容。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情况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