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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成安、武侯等地试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来源: 《新华日报》2010年12月7日       发布时间:2010-12-08 13:48
  半个月前,由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此前已低调进行了一年半的县委书记权力“透明化”试点正式走到前台。
  以限权为起点,以公开为手段,以事项透明、流程透明、责任透明为“分解动作”,肇端于江苏睢宁县、河北成安县、四川成都武侯区等地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试图将一级党委领导的公权力导入一个四壁通透的“金鱼缸”内,让公权力运行的轨迹在阳光下一览无余。
  “绝对的权力”导致腐败高发
  “县太爷”成为腐败易发的高危人群,让人们普遍注意到县委书记这个权力运行中承上启下的特殊群体。
  2005年,安徽省18个县委书记因卖官受贿被查处。2006年至今,河南省查处贪污受贿犯罪的县委书记22名,其中9名是在县委书记任上被查处,13 名是从县委书记岗位上提拔或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不到一年被查处。2009年,河南封丘县县委书记李荫奎,先后收受贿赂多达1575次,创下全国纪录。2009年,甘肃贫困县宕昌县县委书记王先民自任职至案发,在1200多天内共敛财接近1600万元,平均每天受贿万元以上……县委书记这个岗位,无疑已经成为腐败高危岗位。
  县委书记,一般不直接分管经济工作,何以腐败多发?根本原因在于县委书记拥有绝对的权力。从党政分开角度说,县委书记是当地党委“一把手”,但实际上县委书记往往党政大权“一把抓”。不但分管组织、干部、队伍建设,还全面负责经济、文化、司法、教育、军事、群团等工作,而且在决策方面,县委书记一般都具有强势地位、决定地位,享有绝对的权威。众多的领域,众多的事权,集中到一个人身上。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县离省市比较远,省市党委、纪检部门很难直接对县委书记进行监管;而县级领导按党委分工,又在县委书记统一领导之下。因此,对县委书记权力的制约、个人行为的监督,处在一个“空悬”状况: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这些年查处的县委书记腐败案,几乎无一不包括用人腐败、经济腐败、生活腐败、作风腐败、道德腐败,可谓是五毒俱全。正因为如此,一些县委书记就修炼出了自己的强权、强势和强言,为所欲为毫无顾忌。
  中国有2800多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东部和中部很多县的人口超过100万,比一些国家的人口还要多;西部一些县地域广袤,所辖面积也大过一些国家。虽然县委书记在中国官场的排序十分靠后,只相当于部委或厅局的处长,但县委书记的权力既大又全,却远非处长甚至厅局长可比。一些县委书记的权力满足感恐怕不低于一个总统。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杨宏山分析,庞大的管辖范围和独特的权力结构使县委书记一职,在承上启下权力的节点上容易变成一个“权力场”。“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就是县委书记一人说了算,如何强化对县级政权规范化运行的管理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当县委书记不再“一言九鼎”
  2009年3月,中纪委、中组部确定“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3家试点单位——睢宁、武侯、成安。以增加政治透明度为切口,规范县委权力行使,保证县委正确运用权力,是这场试验的发力点。
  这项鲜为外界所知的试点历时1年半。经过全面的“确权勘界”和反复的“自我革命”,3个试点县区各自拿出了一份县委书记“权力清单”,并绘制出各项权力的运行流程图,其用意在于建立制度上的“硬约束”。
  通过流程设计,这3个试点县“一把手”随意“钦点”干部、在干部任免问题上“一言九鼎”的土壤已经不复存在。
  比如,根据规定,武侯区委书记只有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束以后、日常考察发现领导班子存在突出问题、领导职位空缺、特殊情况必须调整干部这4种情况下,才能提出干部调整动议。而且,在动议时,区委书记只提方向、不提具体职位,只提人选标准、不提具体人选,只提选拔要求、不提选拔范围。另外,领导干部人选要从后备干部中产生,后备干部人选要由群众进行无记名推荐产生。如此一来,“一把手”滥用权力的空间受到了极大压缩。
  又如睢宁独创的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王天琦担任县委书记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出台文件,自我“削权”。这份文件规定,重点工程、规划、土地审批权由县政府研究确定,县委书记不再担任土地审查委员会、规划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县委常委会只保留否决权。为什么要这样做呢?王天琦解释说,很多时候,县委容易把县政府的权力直接拿到县委来,比如,把某块地给谁、把工程给谁、把资金给谁,这就是议决权。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以后,县委常委会不直接提出具体的方案和建议,只保留否决权。政府常务会议决,县委常委会否决,相互限制又相互协调,有效地限制了不当用权。
  总体上看,3个试点县区各有“绝活”:成安县实施了常委会票决制、全委会票决制、群众认可度测评制、社会旁听制、公开通报制和公开预提名制6项制度。武侯区在四川省第一个明确提出取消书记办公会,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党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睢宁县则是从“两委”归位入手,到收费“休眠”,再到直播县委常委会,依托民意、严管干部,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改革。
  专家认为,这三地的试点具有普适性。而县委书记限权的3个试点县区,分别落子东部、中部、西部,无疑为下一步在更大范围内推开作了铺垫。
  县委书记限权只是改革起点
  有学者指出,县委书记限权改革试点,带有过渡性质。因为限制县委权力,就一定会涉及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权力关系界定。县委权力公开透明,只有与人大改革、政府改革有机衔接,整体设计,配套改革,才会产生最好的效果。
  从邯郸公布“市长权力清单”,到成安推动“通透式办公”,到成都武侯为“一把手”权力进行确权勘界,再到江苏睢宁以严管干部为起点的系统化改革……可以发现,基层公权力公开透明化进程,已经悄然从行政权力的自我革命,走向了党委权力的自律自省。
  从“行政权力”到“党委权力”,仅仅两字之差,但却引起专家的极大关注,认为具有划时代的标志性意义。
  “中国公共权力最为核心的改革是党的领导体制改革。要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根本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强调。
  而从古到今的中国政治架构中,“县”在整个政治社会结构中始终居于特殊地位。对上,是国家政权的一个台柱、一个支撑脚;对下,则连接着整个社会,是国家政权与社会的一个接触点。故此,不少学者认为,中国政治改革从县一级破题是正确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