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8月19日 星期二
首页 > 农村党建 > 正文
我市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全面推行民主直选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10-10-22 12:58
  为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在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实行民主直选的意见》。
  《意见》指出,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实行民主直选,主要有“公推直选”和“无候选人直选”两种方法。各镇(区)党(工)委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村(社区)制宜地选择实行。《意见》对民主直选的基本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公推直选主要包括提出条件、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直接选举等程序,无候选人直选主要包括提出条件、党员被选举权资格审查、报名竞选、演讲承诺、党员直接投票选举等程序。《意见》要求,实行民主直选,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意愿和民主权利。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