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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健全村干部管理四项机制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10-09-06 11:30

  一是建立村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出台《关于2010年度村级干部岗位责任制的考核意见》,将村干部报酬分为基本报酬、考核报酬和村级经济绩效奖。基本报酬按季发放;考核报酬为实行500分考核结算,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评定等次发放;村级经济绩效奖根据村级发包净收入和资源性流转收益分配考核结算。二是建立村干部激励保障待遇落实机制。对2名被评为苏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的村党组织书记,4名累计任职满6年且任职期间所在村被评为苏州市“先锋村”的村党组织书记,7名任职满15年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2名任职满20年的现任村主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相关规定落实待遇。三是建立村干部养老金增资机制。对已退休的村干部分定工级干部、原担任过村定工级干部现享受误工级待遇的村干部、误工级干部三种情况,分别按照相应标准逐年增发养老金。四是建立村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完善村干部分级培训责任制,区党校负责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支委以上干部每年轮训一次。大力开展村干部在职学历培训,该区共145名村干部取得大专以上学历,45名村干部正参加大专学历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