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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努力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列
来源: 《求是》       发布时间:2007-06-12 19:03

  对于苏州这样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来说,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率先实践,积极探索出一条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列。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和谐苏州面临的突出矛盾,可以概括为新“三大差别”。这新“三大差别”,主要表现为贫富之间、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区域发展之间的差别。从苏州的情况看,在贫富差别方面,虽然差距较小,但明显存在中等收入者群体比重偏小现象;在经济与社会发展差别方面,虽然苏州去年完成了省定小康社会指标,但在“达标率”和“全面性”上还存在不足,反映出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问题;在区域发展差别方面,矛盾主要表现在中心城市的集中度不高,城市现代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体发展的格局和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机制尚未根本建立。我们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努力缩小新“三大差别”,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促进和谐苏州建设。
  第一,创新发展思路,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中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是系统的、全面的、整体的,是包括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公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的发展。我们必须按照“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创新发展思路,从过去侧重于GDP的增长,转向注重增加社会财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健康有效的均衡协调发展。要更加注重富民,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放到优先性的战略地位;更加注重社会发展,把社会建设放到关键性的战略地位;更加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把可持续发展放到基础性的战略地位。要确立以科技创新带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城市现代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发展思路,从而在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增创苏州新的发展优势。
  第二,积极推进改革,努力构建促进和谐的协调、引导机制。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既加快改革步伐,又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很好地统一起来,坚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通过改革促进发展与社会和谐。要通过建立健全各种机制,妥善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比如,苏州要构筑人才和资本集聚的高地,使各类人才在苏州留得住、创大业,就要建立健全顺畅的社会人才流动机制;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形成最广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社会氛围,就要建立健全确保人的创造价值得到充分体现的保护和激励机制;要最大限度地反映和协调不同方面的利益,努力实现各方利益同步增长,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要进一步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努力形成协调利益关系的强大组织网络,就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矛盾疏导调处机制;要通过道德建设、法律约束,健全并严格执行失信惩戒制度,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就要建立健全良好的社会诚信机制;要充分运用调解、仲裁等法律手段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优化社会法治环境,就要建立健全司法公正的监督机制;要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在全社会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融洽的人际关系,把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到实处,就要建立健全舆论宣传引导机制;要加强社会建设,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服务、生态环境、公共设施等领域,就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完善各类预警系统和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就要建立健全高效的风险预防和应急机制。
  第三,坚持统筹协调,加快建设协调有序的经济社会格局。一是加快建立抗波动能力强的经济结构。作为开放度很高的苏州,必须尽快改变以重化工为主、以外资为主的经济结构,加快建设与国际高端产业链相衔接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要大力发展以电子信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调整淘汰劣势产业,加快形成现代工业结构;推动对外开放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强化内外资企业配套协作,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和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推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的自主规模企业;努力打造现代服务业高地,大力发展与IT产业基地相适应的软件外包服务业,大力发展与制造业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以太仓港区为重点的苏州港建设和江苏花桥国际商务城建设。
  二是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是致富群众、调整利益关系的重要途径。一方面,要把增收难度较大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和“4050”人员等群体作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重中之重,通过政策扶持、技能培训等各种措施,努力减少低收入者比重;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放手、放宽发展民营经济,鼓励投资创业。
  三是积极形成“大苏州”一体化的城镇体系。以城乡一体化的科学规划引导城市发展,努力形成中心城市为核心、5个县级市城区为枢纽、10多个重点中心镇为基础的现代化区域城市框架,建立“大苏州”一体化发展的城镇格局,在长三角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担当更重要的角色。把强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放在重要位置,按照“东进、北拓、南优、西育”战略,加快做强做大做优做美步伐。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长效机制,实现“三农”与“三化”互动并进,建设具有苏州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四是大力建设具有苏州特色的和谐文化。要从构建和谐苏州的战略高度来谋划文化发展,建设和谐文化,以和谐文化促进和谐苏州建设。通过和谐文化建设,进一步树立共同理想,增强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构建和谐苏州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通过和谐文化建设,培育苏州的城市精神,为构建和谐苏州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通过和谐文化建设,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为构建和谐苏州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第四,提高执政能力,为构建和谐苏州提供重要保障。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地方党委和政府承担着实践者、组织者、推动者的历史责任。为此,必须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不断提高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一是要加快培养一支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任务艰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具有战略眼光,能够根据世情、国情、市情,找准结合点,掌握发展的制高点,着力提升科技、制度创新的能力,促进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的能力,各类生产要素和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能力,社会有序发展的调控能力,各种风险的预警和防范能力,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造性和协调性,在和谐苏州建设的实践中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二是要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构建和谐苏州,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要推进“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以市为主导、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社区为配合的管理格局。加快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以社区为平台,建立健全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民间组织“四位一体”的基层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服务。
  三是要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考核干部。衡量一个领导干部的政绩,不仅要看所在地区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状况,也要看低收入家庭或贫困人口的生活能否得到保障、公共卫生能否满足中低收入阶层居民的需求、社会保障是否覆盖到所有人口、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是否得到普遍改善、财政用于改善民生的支出是否达到较大份额、政府的公共服务是否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当地社会关系是否和谐、各种群体上访事件是否减少等,以引导、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真正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开展各项工作。(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