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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创先争优活动分类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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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26 16:03
日前,我市针对农村、社区、机关、教育卫生系统、市属国有(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的不同实际,分别制定出台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六大分类指导意见,为不同系统、不同领域党组织和党员搭建了创先争优平台。
这六个分类指导意见,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目标和总要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筑堡垒,建设乐居吴江当先锋”主题,对不同类型的党组织和党员明确不同主题,提出不同要求,创设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增强了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这六个分类指导意见,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目标和总要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筑堡垒,建设乐居吴江当先锋”主题,对不同类型的党组织和党员明确不同主题,提出不同要求,创设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增强了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