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首页 > 他山之石 > 正文
江西:十项新举措改革干部人事制度 年内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1600名
来源: 《人民日报》2010年07月28日04版       发布时间:2010-07-29 14:58
  7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委组织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江西省将实施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待遇向一线倾斜、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等10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举措。
  根据实施意见,今年年内,江西省将采取省市县联动的方式,在全省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1600名左右,并在参加厅级领导干部公选的人员中筛选出300名作为副厅级后备干部。同时,市、县与省直机关纵向交流县(处)级以上干部200名,覆盖党政干部、企业和高校管理人员,其中党政干部占70%。
  对于干部任免,江西省计划在省市县三级党委(党组)实行常委会无记名票决制,范围扩大到除到龄退休、试用期满、挂职干部外的所有干部。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实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强化事前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大差额选拔干部的力度,对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逐步推行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
  地方党委、政府和党政工作部门正职人选,由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全委会委员署名推荐,并作为提名的重要依据。其他党政领导干部人选,一般在相关单位进行非定向推荐,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人选或储备人员的重要依据。
  为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工作力度,江西省今年还将公开遴选100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到省、市机关任职。抓住2011年基层组织换届的时机,在乡一级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试点面不少于10%。
  “这是江西省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上打出的一套‘组合拳’,力度之大,覆盖面之广,多年来少见。”江西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宝瑜表示,相关部门将抓紧研究制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等12个配套文件,为推进10项重点改革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