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来源:
苏州党建网
发布时间:2007-07-04 21:06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扩大党内民主,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近日,苏州市委组织部印发了《苏州市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从今年7月1日起,对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统一实施无记名投票表决。
《办法》规定,在票决时,遵循客观公正、逐人票决、一人一票原则,对有2人或者2人以上票决对象的,实行逐人讨论酝酿,逐人进行票决。赞成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票决通过后,根据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