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使用任前审核和考核评议情况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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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6-04 09:40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日前,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使用任前审核和考核评议情况备案制度。
《通知》要求,各镇(区)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配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员调整,须在镇(区)党(工)委会召开后3日内填写上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使用任前审核表》。要切实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德、能、勤、绩、廉的考核评议,完善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办法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须于次年1月底前上报备案。要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信息数据库,对年龄、学历、任职经历、考核评议结果等入库信息进行认真核实,确保真实可靠。
《通知》要求,各镇(区)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配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员调整,须在镇(区)党(工)委会召开后3日内填写上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使用任前审核表》。要切实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德、能、勤、绩、廉的考核评议,完善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办法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须于次年1月底前上报备案。要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信息数据库,对年龄、学历、任职经历、考核评议结果等入库信息进行认真核实,确保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