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答记者问
来源:
《苏州日报》2010年3月25日
发布时间:2010-03-27 10:49
近日,苏州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在24日召开的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亲自开通了苏州市党员志愿者信息平台,并对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作出了部署。为进一步了解此项活动的具体情况,日前记者采访了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
问:组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意义何在?
答:组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又是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客观需要。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促进在职党员在居住地“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广大党员更好地为民服务、接受监督,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也有利于进一步丰富社区建设资源,更好地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升社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的水平。
问: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原则上全市所有在职党员都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同时考虑到不同领域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情况,我们将首批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对象确定为:苏州市市级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各大专院校在职党员,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市委及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今后在探索和改进完善的基础上还将逐步扩大范围。
问:“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和已经开展的“双结对”、“三服务”等活动有什么区别?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区别:一是在活动主体上更加突出发挥党员个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强调在职党员要以个体身份参与到志愿服务中去,积极践行党的宗旨,发挥好一名党员一面旗的作用。二是在活动方式上更加突出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强调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居住地社区各项建设,主动为居住地社区居民群众服务,在居住地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三是在活动内容上更加突出与社区和居民群众的需求相呼应。我们提出每一位在职党员都要积极争当“八大员”,也就是要争当政策法规宣讲员、社区发展参议员、文明建设示范员、公益事业促进员、困难群体帮扶员、科教文体普及员、沟通联络信息员、社区稳定安全员。同时细化设置了20多个服务岗位,便于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特长作出合理选择。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这次活动的整体安排。
答:整个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3月份为部署发动阶段。3至4月份为集中报到阶段。 5月份为检查汇总阶段。在此基础上,我们将重点加强对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通过一系列考核奖惩措施,发挥好在职党员、单位党组织和街道、社区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打造成苏州党建工作的特色和品牌。
问:在构建活动长效机制方面有些什么考虑?
答:一是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机制。一方面,把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单位党组(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与责任制落实情况一并检查考核;另一方面,把“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表现作为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考核,在《实施意见》中已经明确了考核要求,其中有一条规定就是每个党员每年至少在居住地社区参加志愿服务2次以上。二是要创新和完善活动载体。既要因地制宜,创新举措,进一步探索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又要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党员志愿者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数据库的完整性,增强信息平台的互动效果。三是要加强信息沟通反馈。首先,每一位在职党员都能通过苏州市党员志愿者信息平台及时查询到自己的服务情况;每一位在职党员参加志愿服务后,将及时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其次,在参与活动中,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党组织将及时给予回复。再次,我们将对参与活动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情况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通过排行榜等形式进行激励。
问:组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意义何在?
答:组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又是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客观需要。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促进在职党员在居住地“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广大党员更好地为民服务、接受监督,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也有利于进一步丰富社区建设资源,更好地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升社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的水平。
问: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原则上全市所有在职党员都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同时考虑到不同领域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情况,我们将首批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对象确定为:苏州市市级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各大专院校在职党员,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市委及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今后在探索和改进完善的基础上还将逐步扩大范围。
问:“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和已经开展的“双结对”、“三服务”等活动有什么区别?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区别:一是在活动主体上更加突出发挥党员个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强调在职党员要以个体身份参与到志愿服务中去,积极践行党的宗旨,发挥好一名党员一面旗的作用。二是在活动方式上更加突出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强调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居住地社区各项建设,主动为居住地社区居民群众服务,在居住地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三是在活动内容上更加突出与社区和居民群众的需求相呼应。我们提出每一位在职党员都要积极争当“八大员”,也就是要争当政策法规宣讲员、社区发展参议员、文明建设示范员、公益事业促进员、困难群体帮扶员、科教文体普及员、沟通联络信息员、社区稳定安全员。同时细化设置了20多个服务岗位,便于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特长作出合理选择。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这次活动的整体安排。
答:整个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3月份为部署发动阶段。3至4月份为集中报到阶段。 5月份为检查汇总阶段。在此基础上,我们将重点加强对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通过一系列考核奖惩措施,发挥好在职党员、单位党组织和街道、社区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打造成苏州党建工作的特色和品牌。
问:在构建活动长效机制方面有些什么考虑?
答:一是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机制。一方面,把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单位党组(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与责任制落实情况一并检查考核;另一方面,把“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表现作为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考核,在《实施意见》中已经明确了考核要求,其中有一条规定就是每个党员每年至少在居住地社区参加志愿服务2次以上。二是要创新和完善活动载体。既要因地制宜,创新举措,进一步探索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又要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党员志愿者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数据库的完整性,增强信息平台的互动效果。三是要加强信息沟通反馈。首先,每一位在职党员都能通过苏州市党员志愿者信息平台及时查询到自己的服务情况;每一位在职党员参加志愿服务后,将及时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其次,在参与活动中,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党组织将及时给予回复。再次,我们将对参与活动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情况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通过排行榜等形式进行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