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岭梅:对全市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4-11-10 10:11
一、近几年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的简要回顾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
1.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近年来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大胆实践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尤其是2002年我市召开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以后,制度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今年中央颁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6个文件后,我市随即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学习贯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动员部署。最近,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又集中出台了调整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办法、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停止职务办法等5个文件。2002年至今,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共出台干部工作的制度和规定30个,初步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
2.积极实施各项改革,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近年来,我市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各项改革措施,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是普遍实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2002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放考察预告5251张,其中县处级干部719张;任前公示263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79人;对773干部实行了任职试用,其中县处级干部144人。二是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力度。近年来我市先后3次开展公开选拔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有29位德才素质好、学历层次高、年纪比较轻的同志通过公选走上了县处级党政领导岗位。同时,还对公选的成果进行延伸利用,2003年公开选拔时从考察对象中挑选了3名同志担任县处级领导助理。各县级市和吴中区也都开展了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三是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2002年至今年上半年,我市有173家(次)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485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县级市、区有288家(次)机关开展了这项工作,1460名同志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四是切实加强干部考核工作。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手段,规范操作,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继2002年度考核述职范围扩大到中层正职后,在2003年度又增加了干部述廉。2003年度考核中,全市有616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市级机关1082名中层正职进行了述职,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民意测验。五是稳步推行党委任用干部票决制。目前票决制已经在我市得到了积极推行。据统计,苏州市委常委会已经对115名干部的任免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各县级市、区委全委会通过投票表决任用科级干部150人。
3.规范程序,创新手段,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一是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为抓手,强化监督工作制度和规定的落实。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为推进条例的落实,注重结合实际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并通过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制度的落实。二是健全监督工作网络,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在认真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监督工作途径和方法,完善监督工作网络,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制度,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三是创新手段,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开展了市委组织部列席县处级单位党组织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的试点工作。在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实施提醒教育的暂行规定》,去年又建立了市委组织部谈话制度,使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
近年来,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程度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相比,与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全国、全省一些先行地区相比,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比如,有的地方和单位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还不够大,执行已经出台的文件和规定不够坚决;有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操作不够规范的问题;有的地方和单位还有创新意识不强,等待观望、依赖上级出政策的问题;干部监督工作中也有监督方法和手段不多、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部署,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努力建立能上能下、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科学规范、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逐步形成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1、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继续推行和完善已经实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这8项制度中,有的已经实行了较长时间,有的是中央今年出台的改革措施。我们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一是要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和任前公示。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明年,我市将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适时开展公开选拔、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进一步优化和改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各地也要通过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的方式选拔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及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确保选人用人质量。二是要严格执行全委会票决制和常委会票决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四是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制度规定,细化具体办法,提高改革措施的科学性、规范性。
2、加大创新力度,努力在解决干部人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一是认真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对一个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考核标准要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要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考核标准。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是客观、准确地评价干部的基础,涉及面很广,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上下结合,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疏通干部队伍“出口”。近年来,任期制、辞职制等制度的出台,对干部能下能出、形成正常的新老交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最近出台的调整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程序等文件,目的也是对干部的“下”和“出”作出一些明确规定。各地各单位在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同时,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真正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比如,对县处级以上干部的任期中央有明确规定,科级干部的任期如何规定,适用范围、任期期限、任期管理、任职期满后的安排等等,都需要认真研究;再比如,市委出台的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办法明确了不胜任现职的认定标准、调整的程序和方式等,这些也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检验,不断完善,增强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行干部交流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干部交流工作,效果是比较好的。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扩大交流的范围,使跨地区、跨部门交流干部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把干部交流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相结合,还需要认真研究探索。四是统筹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在抓好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同时,认真研究和探索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行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改革和完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认真研究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要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研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整体框架和相关制度,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3.加大教育和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一是改进教育方式,不断增强干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纪处分条例》和《干部任用条例》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改进教育方法,注意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干部。要突出个性化教育,坚持和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发现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告诫。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方法,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要把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的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清楚。要注意跟踪了解领导干部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的表现。要在坚持对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试行巡查制,根据工作需要,分期分批对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有重点的巡查。要继续探索试行对下级党组织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列席旁听制度。三是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进一步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加强领导干部权力制衡,加大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除对“一把手”进行离任审计外,还要积极推行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注意不断改进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法,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拓宽加强干部监督的渠道,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要健全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交流信息、通报情况,不断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网络建设。要完善组织部门内部干部监督工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逐步形成科学分工、相互配合、合理制约、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三、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要求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当前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加快、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普遍提高的新形势下,各方面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都很关注,这就更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勇于创新、统筹推进,确保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关注工作的进展情况,对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和解决。党委(党组)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放手支持。组织人事部门是党委、政府主管干部人事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中负有统筹安排、牵头抓总的重要职责。要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准确地为党委(党组)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合力。
二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文件精神,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进行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要着眼于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干部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到用好的制度选好用好干部、有好的制度管理干部。同时,上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工作的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符合改革规律、体现改革方向的做法要多鼓励多支持,及时总结推广;对探索中出现的偏差,要及时发现和纠正。要注意针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通盘考虑,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
三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新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打破影响改革的各种思想障碍和体制性障碍。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和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多出经验。同时,要研究和探索干部人事工作的内在规律,坚持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既要态度坚决、积极主动地推进改革、加强监督,又要注意循序渐进、重在效果。
四要广泛宣传,营造环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事关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广泛参与。各级党委(党组)要注意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党员电教网络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的舆论宣传,培育和宣传这方面的先进典型。要关注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用党的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赢得干部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
1.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近年来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大胆实践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尤其是2002年我市召开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以后,制度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今年中央颁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6个文件后,我市随即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学习贯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动员部署。最近,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又集中出台了调整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办法、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停止职务办法等5个文件。2002年至今,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共出台干部工作的制度和规定30个,初步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
2.积极实施各项改革,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近年来,我市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各项改革措施,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是普遍实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2002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放考察预告5251张,其中县处级干部719张;任前公示263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79人;对773干部实行了任职试用,其中县处级干部144人。二是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力度。近年来我市先后3次开展公开选拔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有29位德才素质好、学历层次高、年纪比较轻的同志通过公选走上了县处级党政领导岗位。同时,还对公选的成果进行延伸利用,2003年公开选拔时从考察对象中挑选了3名同志担任县处级领导助理。各县级市和吴中区也都开展了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三是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2002年至今年上半年,我市有173家(次)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485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县级市、区有288家(次)机关开展了这项工作,1460名同志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四是切实加强干部考核工作。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手段,规范操作,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继2002年度考核述职范围扩大到中层正职后,在2003年度又增加了干部述廉。2003年度考核中,全市有616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市级机关1082名中层正职进行了述职,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民意测验。五是稳步推行党委任用干部票决制。目前票决制已经在我市得到了积极推行。据统计,苏州市委常委会已经对115名干部的任免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各县级市、区委全委会通过投票表决任用科级干部150人。
3.规范程序,创新手段,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一是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为抓手,强化监督工作制度和规定的落实。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为推进条例的落实,注重结合实际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并通过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制度的落实。二是健全监督工作网络,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在认真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监督工作途径和方法,完善监督工作网络,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制度,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三是创新手段,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开展了市委组织部列席县处级单位党组织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的试点工作。在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实施提醒教育的暂行规定》,去年又建立了市委组织部谈话制度,使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
近年来,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程度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相比,与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全国、全省一些先行地区相比,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比如,有的地方和单位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还不够大,执行已经出台的文件和规定不够坚决;有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操作不够规范的问题;有的地方和单位还有创新意识不强,等待观望、依赖上级出政策的问题;干部监督工作中也有监督方法和手段不多、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部署,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努力建立能上能下、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科学规范、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逐步形成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1、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继续推行和完善已经实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这8项制度中,有的已经实行了较长时间,有的是中央今年出台的改革措施。我们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一是要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和任前公示。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明年,我市将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适时开展公开选拔、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进一步优化和改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各地也要通过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的方式选拔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及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确保选人用人质量。二是要严格执行全委会票决制和常委会票决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四是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制度规定,细化具体办法,提高改革措施的科学性、规范性。
2、加大创新力度,努力在解决干部人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一是认真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对一个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考核标准要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要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考核标准。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是客观、准确地评价干部的基础,涉及面很广,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上下结合,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疏通干部队伍“出口”。近年来,任期制、辞职制等制度的出台,对干部能下能出、形成正常的新老交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最近出台的调整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程序等文件,目的也是对干部的“下”和“出”作出一些明确规定。各地各单位在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同时,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真正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比如,对县处级以上干部的任期中央有明确规定,科级干部的任期如何规定,适用范围、任期期限、任期管理、任职期满后的安排等等,都需要认真研究;再比如,市委出台的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办法明确了不胜任现职的认定标准、调整的程序和方式等,这些也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检验,不断完善,增强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行干部交流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干部交流工作,效果是比较好的。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扩大交流的范围,使跨地区、跨部门交流干部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把干部交流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相结合,还需要认真研究探索。四是统筹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在抓好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同时,认真研究和探索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行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改革和完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认真研究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要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研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整体框架和相关制度,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3.加大教育和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一是改进教育方式,不断增强干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纪处分条例》和《干部任用条例》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改进教育方法,注意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干部。要突出个性化教育,坚持和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发现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告诫。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方法,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要把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的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清楚。要注意跟踪了解领导干部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的表现。要在坚持对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试行巡查制,根据工作需要,分期分批对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有重点的巡查。要继续探索试行对下级党组织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列席旁听制度。三是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进一步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加强领导干部权力制衡,加大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除对“一把手”进行离任审计外,还要积极推行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注意不断改进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法,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拓宽加强干部监督的渠道,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要健全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交流信息、通报情况,不断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网络建设。要完善组织部门内部干部监督工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逐步形成科学分工、相互配合、合理制约、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三、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要求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当前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加快、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普遍提高的新形势下,各方面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都很关注,这就更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勇于创新、统筹推进,确保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关注工作的进展情况,对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和解决。党委(党组)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放手支持。组织人事部门是党委、政府主管干部人事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中负有统筹安排、牵头抓总的重要职责。要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准确地为党委(党组)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合力。
二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文件精神,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进行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要着眼于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干部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到用好的制度选好用好干部、有好的制度管理干部。同时,上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工作的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符合改革规律、体现改革方向的做法要多鼓励多支持,及时总结推广;对探索中出现的偏差,要及时发现和纠正。要注意针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通盘考虑,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
三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新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打破影响改革的各种思想障碍和体制性障碍。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和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多出经验。同时,要研究和探索干部人事工作的内在规律,坚持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既要态度坚决、积极主动地推进改革、加强监督,又要注意循序渐进、重在效果。
四要广泛宣传,营造环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事关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广泛参与。各级党委(党组)要注意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党员电教网络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的舆论宣传,培育和宣传这方面的先进典型。要关注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用党的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赢得干部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2004年11月 邱岭梅系中共苏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