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富民实施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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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02 09:06
日前,市委组织部、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下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创业富民的实施意见(试行)》,对2006年以来,由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市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创办、领办、合办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各类创业富民项目,通过指导优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大资金扶持、提供创业培训、帮助开拓市场、建设创业载体、表彰宣传先进等手段,进一步加大组织推动、政策扶持、社会支持、市场引导力度,营造大学生村干部立足农村创业、带动农民致富的浓厚氛围,激发大学生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增强创业富民效果,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意见》要求,要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富民工作协调小组,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在基层改革发展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