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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9-11-10 15:51
  日前,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党组织高度重视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在新社会组织的覆盖面,促进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新社会组织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基金会以及社区活动团队。根据《意见》,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在六个方面下功夫,即:摸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理顺关系,建立责任明确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抓好组建,不断拓展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积极选派,选优配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着眼实际,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强化管理,不断提升党员队伍建设水平。新社会组织党建具体目标任务是:通过三年努力,实现“三百”目标,即所有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100%建立党组织;一时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100%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员都编入党的支部,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的工作100%覆盖到所有依法登记的新社会组织,并力争在全市树立一批基础较好、工作规范、影响良好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先进典型,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