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启动
来源:
《人民日报》2009年9月17日第4版
发布时间:2009-09-18 16:56
16日,民政部召开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对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式启动。指导小组组长、民政部部长、党组书记李学举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新社会组织在规模、种类、数量上迅速增长,发展空间不断增大,整体影响力日益增强。当前,全国依法登记的新社会组织数量已经超过41万,其中社会团体22.97万,民办非企业单位18.24万,基金会1597个,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对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反映公众诉求,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李学举指出,深入开展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是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发挥新社会组织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选择,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新社会组织领域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新社会组织的高度重视。
李学举说,在认真落实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重点突出三项目标任务:一是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二是要加强新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三是要解决影响和制约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瓶颈问题,引导新社会组织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根据中央部署,此次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由民政部牵头成立指导小组,同时吸收了水利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7个业务主管单位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根据要求,学习实践活动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并安排2个月时间用于充分准备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据介绍,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新社会组织在规模、种类、数量上迅速增长,发展空间不断增大,整体影响力日益增强。当前,全国依法登记的新社会组织数量已经超过41万,其中社会团体22.97万,民办非企业单位18.24万,基金会1597个,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对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反映公众诉求,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李学举指出,深入开展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是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发挥新社会组织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选择,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新社会组织领域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新社会组织的高度重视。
李学举说,在认真落实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重点突出三项目标任务:一是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二是要加强新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三是要解决影响和制约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瓶颈问题,引导新社会组织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根据中央部署,此次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由民政部牵头成立指导小组,同时吸收了水利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7个业务主管单位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根据要求,学习实践活动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并安排2个月时间用于充分准备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