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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三个法规文件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6-08-14 13:01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三个法规文件,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共15条,进一步规范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和任期管理工作,突出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稳定,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共7章31条,对交流对象、交流范围和方式、交流工作的组织实施、交流工作纪律、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共20条,明确了需要回避的情形、回避申请和建议、对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回避情况的处理等作出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公正履行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200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