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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党员互助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9-06-24 09:03
  根据《关于在全市建立党员互助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吴江市党员互助金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党员互助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党员互助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暂行办法》共分总则、资金筹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督制度、附则5章12条。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党员互助金是指通过党内募捐、党费补助、社会捐助等途径筹集的,用于帮助困难党员解决生活困难的党内互助性、非盈利性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申请党员互助金的党员一般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党组织关系在我市(重点是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党员);因本人患重病、受灾、丧失劳动能力等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处于低保边缘但尚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或虽然享受低保等待遇但实际生活确属特别困难的;能够履行党员义务,现实政治表现良好。党员互助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对困难党员的常规性走访慰问,一次性临时救助,长期性定期补贴。《暂行办法》还明确了党员互助金的申报审批程序,并对不得发放、停止发放、追回已发放的党内互助金等作出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