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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事业单位改革 因岗聘人取代身份终身制
来源: 《新华日报》2009年3月25日第3版       发布时间:2009-03-27 08:40
  今后,我省4万多家各级事业单位将通过实行聘用制新办法,实现14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行政任用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24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召开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工作。
  打破干部工人身份限制
  据了解,我省现有事业单位4万多家,从业人员140多万人。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直沿用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身份管理贯穿于人事管理的各个环节,存在人事管理方式行政化、用人机制不灵活、实际上的身份终身制、效率不高等问题。截至2008年底,全省推行人员聘用制的单位和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比例均超过了90%,基本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单位虽然签订了聘用合同,但并未真正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聘用合同很大程度上停留在纸面上,并未将人员聘用制度落到实处。
  2008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江苏事业单位今后将“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据介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设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将彻底改变现行的身份管理模式,实施岗位管理。根据国家规定,事业单位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每个类别岗位又确定了通用的岗位等级,其中管理岗位分为1—10级,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部级正职到办事员10个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即日启动
  据了解,事业单位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隶属关系以及现有人员队伍现状,科学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充分考虑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不同的特点和成长规律,拓宽职业发展通道,鼓励人人都能成才。方案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审核,经过核准的岗位设置才能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事业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组织岗位聘用,择优选聘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进行岗位聘用时,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结构比例。保证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一些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存在技术、管理“双肩挑”的人员。根据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据悉,全省将于6月底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方案的报批工作,年内完成岗位聘用。
  待遇“随人走”变为“随岗定”
  2006年7月,国家出台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办法。此次改革的核心是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分配制度,强调岗位绩效的激励机制。过去,事业单位实行的职务等级工资是与人结合在一起,待遇随人走。今后,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后,与岗位结合在一起,突出工作岗位和工作绩效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待遇随岗定。目前,我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已经完成,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已经按照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执行了相应的岗位工资。
  真正建立起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设置管理是前提,加快推进岗位设置,避免造成事业单位内部不同类型工作人员之间、不同水平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不平衡。
  此次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将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