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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成第三轮扶持经济薄弱村工作的目标任务
来源: 吴江日报2005年3月28日《基石》专版       发布时间:2005-03-28 11:25
  今年是我市第三轮扶持经济薄弱村工作“一定三年”的最后一年,围绕实现每个经济薄弱村村级净收入达到50万元、全部完成转化的目标任务,重点将抓好四方面的工作。
  加强村级组织的创收能力建设。以市委、市政府出台吴政发[2005]21号《关于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造标准厂房实行优惠政策为契机,帮助经济薄弱村建设标准厂房,增强薄弱村“造血”功能。对适合建造标准厂房但缺乏资金的村,采取帮扶单位出一部分、镇财政转移支付一部分、村自筹一部分的办法加以解决,对缺少土地的村由镇党委按照规划做出安排。对已建厂房的村,利用租金收入,加上帮扶单位的支持再上新项目,做到滚动开发。
  改善经济薄弱村的发展环境。把镇、行政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一体来规划。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村覆盖,改善行政村整体基础设施水平和投资环境。认真执行市委[2003]38号《关于推进农村十项实事》提出的“对农村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按征地面积的3%—5%在城镇功能规划区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非农建设用地或给予相等经济价值的用地指标,主要用于发展物业”的要求,为薄弱村开发标准厂房、仓储设施等营利性项目留下发展空间。
  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以今年下半年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对经济薄弱村作超前准备,力求早参与、早教育、早整改、早提高。积极推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从市镇两级机关选派一批年轻干部专职驻村,重点为经济薄弱村发展出谋划策,提高村级班子整体战斗力。加强对薄弱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增强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农村群众工作。逐年、适度提高薄弱村干部的报酬水平,进一步从制度上保障村干部的经济待遇。实行与工作实绩挂钩的奖励措施,对那些工作实绩突出的薄弱村干部,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重奖、加奖。
  巩固和扩大扶持转化成果。在理顺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确保资产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村民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村民理财制度,规范村务公开方式。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机制,完善村级资产使用、租赁和折旧制度,加强村级资产承包、租赁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村级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水平。合理安排公益性开支,尽量压缩非生产性和管理性开支。量力而行举办村级公益福利事业,同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