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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干部任用票决制实现全覆盖
来源: 吴江日报2005年4月25日《基石》专版       发布时间:2005-04-25 13:05
  吴江市在去年制定实施《市委全体会议对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试行)》、《市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试行)》、《镇党委任用干部实行票决制的规定(试行)》的基础上,近日又出台了《市级机关任用干部实行票决制的规定(试行)》,从而形成了市和镇局单位两级干部选拔任用决策的新机制。根据办法和规定,参加票决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为通过。投票表决基本程序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一是情况介绍,主要介绍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任免理由等;二是讨论审议,与会人员对拟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对意见分歧较大和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表决;三是投票表决,人手一票,当场填写;四是公布结果,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填写《表决结果报告单》,当场宣布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