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力培养企业高技能人才
来源:
《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
发布时间:2008-12-31 09:08
近年来,江苏省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大力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07年底,全省420万名取得资格证书的技能劳动者中,高级技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94.94万人,涌现出以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邓建军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为实现从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的跨越,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和人才支持。
一、围绕全省发展大局,确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战略地位
江苏人多地少,自然资源禀赋不足。为了在日趋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中赢得主动,省委坚持把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实现了要素支撑从物质资源为主向人力资源为主的转变。
一是树立战略眼光,切实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省委认为,“十一五”时期是江苏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市场化完善和国际化提升的重要时期,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两个率先”,需要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2004年底,省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任务和政策举措;2005年专门召开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对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部署;2006年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7项政策措施,促进了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快速推进。
二是明确建设目标,加强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根据本省“十一五”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 “十一五”规划纲要》,确立了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目标,提出到2010年,全省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重点领域服务业和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技能劳动者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达到40%以上,技师、高级技师达到10%以上。同时,将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到各地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目标考核和督查机制,强化责任制考核。
三是整合管理资源,形成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合力。在劳动部门设立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整合高技能人才开发的各类资源,统筹推进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在优质企业与职业院校之间搭建起合作对接的平台,形成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学校共同参与、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组织部门宏观指导,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事、国资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
二、创新培养模式,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路子
建立以行业企业为主体、各类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3年来,全省新培养高级工220927人,技师70636人,高级技师3744人。
一是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培养模式。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各类职业院校720所,其中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68所,重点技师学院7所,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22所,五年制高职校25所,普通中专125所,职业高中239所,技工学校145所,成人中专128所,在校生153.6万人;各类社会培训机构近1万个,基本形成了初、中、高技能等级相互衔接、职业工种(专业)基本齐备、公办民办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二是高技能人才基地培养模式。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特点,全省建立了以50个省级示范基地为骨干、145个市级基地为基础和307个培训点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为广大劳动者终身学习、提升技能水平、增强职业转换能力提供了平台。高技能人才的年培训能力达到18万人,其中技师年培训能力达到2.5万人、高级技师年培训能力达到2000人,基本形成了“人才培养基地化,基地建设网络化”。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技能人才特点,突破条条框框,抓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采取省市共建的模式,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在中心城市重点建设1-2个面向社会提供培训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为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服务。
三是行业企业培养模式。始终把企业作为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通过减免税收、经费补助、表彰奖励等,积极支持、引导和推动企业把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列入企业发展规划,认真抓好岗位培训,为高技能人才成长提供平台。对各企业创造的岗位培训典型经验,及时加以总结推广。同时,依托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为高技能人才成长提供舞台。近3年来,省、市两级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涉及职业在50多个,涵盖机械、冶金、石油、建筑、电力、船泊、交通等支柱行业,参赛人员300多万人次。通过岗位练兵,涌现出大批技术能手和技术尖子,2000余人被破格晋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1.6万多人被破格晋升为高级技工。
四是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建立一校多企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机制,职业院校根据企业需求及时调整专业(工种)设置,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岗位适应性。企业为学校提供实习场地,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吸收学生参与技术攻关。许多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办了“技师直通班”,既解决了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急需,也为技师学院拓宽了办学之路。两年来,通过省教育、劳动等部门共同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1366名成绩优秀的学生破格晋升为高级技工以上等级,成为企业的新生高技能人才。
三、营造良好环境,为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坚持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表彰奖励和社会保障等重要环节,突破政策瓶颈,创新工作机制,大幅增加投入,加大推进力度。
一是强化服务。由财政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投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由地税部门代征,保证技能人才培养经费统筹。实施“五年千名师资培养领航计划”,财政拨付专款用于支持师资出国研修、国内进修和到企业实训。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对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省人才办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对策、帮助解决,形成了部门联动、政企互动的良好局面。制定出台《江苏省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实施办法》,健全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引导企业创新评价方式,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机制。很多企业采取现场考核、业绩评定等灵活的考核方式,突破资历、学历等限制,不拘一格培养选拔技能人才。
二是典型引导。为解决一些企业对技能人才培养不够重视的问题,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平衡发展,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召开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工作经验交流会,推介江苏电力公司、江苏油田、南汽集团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现场观摩一汽江苏和常州宝菱集团等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同时,将近年来涌现出来的4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72名全国技术能手、200名省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741名江苏省技术能手以及被授予行业系统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树立为岗位成才榜样,激发广大职工敬业成才的积极性。
三是表彰激励。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省、市两级政府建立了以政府津贴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奖励制度。其中,省政府每3年评选表彰100名“江苏省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每2年评选表彰100名“江苏省技术能手”,表彰对象享受省政府津贴和一次性奖励。同时,工会、共青团系统及有关行业部门也建立了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镇江、盐城等地为高技能人才办理“优秀人才一卡通”,凭卡可享受医疗、通讯、培训等10多项优惠待遇和服务。企业实行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岗位津贴标准一般每月800—1000元,最高可达每月2000元。在企业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首席技师”、“首席职工”,常州黑牡丹集团成立了“邓建军科研组”,戚墅堰机车车辆厂成立了“吴淑玄焊接组”,苏州市成立了1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作用。
四是舆论宣传。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一、围绕全省发展大局,确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战略地位
江苏人多地少,自然资源禀赋不足。为了在日趋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中赢得主动,省委坚持把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实现了要素支撑从物质资源为主向人力资源为主的转变。
一是树立战略眼光,切实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省委认为,“十一五”时期是江苏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市场化完善和国际化提升的重要时期,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两个率先”,需要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2004年底,省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任务和政策举措;2005年专门召开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对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部署;2006年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7项政策措施,促进了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快速推进。
二是明确建设目标,加强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根据本省“十一五”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 “十一五”规划纲要》,确立了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目标,提出到2010年,全省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重点领域服务业和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技能劳动者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达到40%以上,技师、高级技师达到10%以上。同时,将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到各地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目标考核和督查机制,强化责任制考核。
三是整合管理资源,形成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合力。在劳动部门设立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整合高技能人才开发的各类资源,统筹推进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在优质企业与职业院校之间搭建起合作对接的平台,形成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学校共同参与、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组织部门宏观指导,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事、国资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
二、创新培养模式,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路子
建立以行业企业为主体、各类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3年来,全省新培养高级工220927人,技师70636人,高级技师3744人。
一是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培养模式。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各类职业院校720所,其中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68所,重点技师学院7所,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22所,五年制高职校25所,普通中专125所,职业高中239所,技工学校145所,成人中专128所,在校生153.6万人;各类社会培训机构近1万个,基本形成了初、中、高技能等级相互衔接、职业工种(专业)基本齐备、公办民办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二是高技能人才基地培养模式。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特点,全省建立了以50个省级示范基地为骨干、145个市级基地为基础和307个培训点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为广大劳动者终身学习、提升技能水平、增强职业转换能力提供了平台。高技能人才的年培训能力达到18万人,其中技师年培训能力达到2.5万人、高级技师年培训能力达到2000人,基本形成了“人才培养基地化,基地建设网络化”。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技能人才特点,突破条条框框,抓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采取省市共建的模式,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在中心城市重点建设1-2个面向社会提供培训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为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服务。
三是行业企业培养模式。始终把企业作为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通过减免税收、经费补助、表彰奖励等,积极支持、引导和推动企业把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列入企业发展规划,认真抓好岗位培训,为高技能人才成长提供平台。对各企业创造的岗位培训典型经验,及时加以总结推广。同时,依托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为高技能人才成长提供舞台。近3年来,省、市两级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涉及职业在50多个,涵盖机械、冶金、石油、建筑、电力、船泊、交通等支柱行业,参赛人员300多万人次。通过岗位练兵,涌现出大批技术能手和技术尖子,2000余人被破格晋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1.6万多人被破格晋升为高级技工。
四是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建立一校多企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机制,职业院校根据企业需求及时调整专业(工种)设置,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岗位适应性。企业为学校提供实习场地,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吸收学生参与技术攻关。许多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办了“技师直通班”,既解决了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急需,也为技师学院拓宽了办学之路。两年来,通过省教育、劳动等部门共同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1366名成绩优秀的学生破格晋升为高级技工以上等级,成为企业的新生高技能人才。
三、营造良好环境,为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坚持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表彰奖励和社会保障等重要环节,突破政策瓶颈,创新工作机制,大幅增加投入,加大推进力度。
一是强化服务。由财政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投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由地税部门代征,保证技能人才培养经费统筹。实施“五年千名师资培养领航计划”,财政拨付专款用于支持师资出国研修、国内进修和到企业实训。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对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省人才办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对策、帮助解决,形成了部门联动、政企互动的良好局面。制定出台《江苏省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实施办法》,健全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引导企业创新评价方式,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机制。很多企业采取现场考核、业绩评定等灵活的考核方式,突破资历、学历等限制,不拘一格培养选拔技能人才。
二是典型引导。为解决一些企业对技能人才培养不够重视的问题,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平衡发展,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召开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工作经验交流会,推介江苏电力公司、江苏油田、南汽集团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现场观摩一汽江苏和常州宝菱集团等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同时,将近年来涌现出来的4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72名全国技术能手、200名省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741名江苏省技术能手以及被授予行业系统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树立为岗位成才榜样,激发广大职工敬业成才的积极性。
三是表彰激励。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省、市两级政府建立了以政府津贴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奖励制度。其中,省政府每3年评选表彰100名“江苏省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每2年评选表彰100名“江苏省技术能手”,表彰对象享受省政府津贴和一次性奖励。同时,工会、共青团系统及有关行业部门也建立了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镇江、盐城等地为高技能人才办理“优秀人才一卡通”,凭卡可享受医疗、通讯、培训等10多项优惠待遇和服务。企业实行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岗位津贴标准一般每月800—1000元,最高可达每月2000元。在企业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首席技师”、“首席职工”,常州黑牡丹集团成立了“邓建军科研组”,戚墅堰机车车辆厂成立了“吴淑玄焊接组”,苏州市成立了1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作用。
四是舆论宣传。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