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中同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有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谱写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新篇章。
丰富的实践 丰硕的成果
近五年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一个鲜明特色,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党的建设部署的实践中,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取得了丰硕的创新成果。
一、坚持从战略上考虑和谋划的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
我们党自身建设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根据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自身状况,确立科学的党的建设的总目标。在革命战争年代,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具有广泛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总目标,并强调把我们党建设好是一项“伟大的工程”。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同时,开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不懈地推进这一新的伟大工程,并在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相结合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伟大工程的总目标,也就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的,要把党建设成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注重运用战略思维来考虑党的建设问题,不断完善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建设目标和工作布局。在十六大闭幕不久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根据党的十六大的部署,明确指出,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目标是: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保证我们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成为“三个代表”。总方针是:党的建设必须按照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展开,朝着党的建设总目标来加强,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004年9月,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并作出《决定》。其理论创新成果,主要是在总结五十五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六条重要指导原则;明确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确定为党的执政方针。胡锦涛同志强调,执政党的各方面建设都应该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上来。
2005年1月,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中,鲜明提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并在随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都是党的建设的战略思想。其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成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党的建设总目标和工作格局,从而形成了以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先进性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布局,为党的建设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深刻阐明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科学内涵,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从巴黎公社短暂的执政实践开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有了一百几十年的实践探索。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一些执政多年的共产党丧失执政地位。这些教训表明,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以后如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使党始终经受住执政特别是长期执政的考验,越来越成为引人关注和促人深思的重大问题。在党的十六大上,我们党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命题和重大战略任务,这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历史上乃至整个国际政党建设史上是第一次。这个命题的提出,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这既表明我们党善于以史为鉴、高瞻远瞩,又表明我们党居安思危、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
(一)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探索。特别是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专门作出《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个指导全党提高治国理政能力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在总结我们党执政能力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
首先,明确了党的执政能力的内涵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决定》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通过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其次,明确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指导原则。《决定》指出,我们党五十五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是: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这六条主要经验,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继续丰富和完善。
其三,明确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其四,明确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即: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其五,明确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即: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在实践中努力提高这五个方面的能力,是对我们党的重大考验。要紧紧围绕上述任务,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整体推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二)
四中全会以后,胡锦涛同志又多次阐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用一系列观点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理论。2006年6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32次集体学习时,集中对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刻阐述。试列举如下: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对党长期执政正反两方面经验的科学总结,反映了我们党对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所承担的历史使命的清醒认识,反映了我们党把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紧密结合的高度自觉。只有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我们党才能更加有效地完成人民和时代赋予我们党的庄严使命。
——科学执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成功的前提条件。科学执政,就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为指导,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式组织和带领人民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科学制定和实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科学设计、组织、开展各项执政活动。在当代中国,科学执政尤其要体现在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大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努力使我们作出的决策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符合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
——民主执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本质要求。民主执政,就是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牢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完善和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各级党组织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全体党员都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要督促和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胡锦涛同志指出,各级党委都要切实把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落实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实践中去,落实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不断推进党执政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更大的胜利。
胡锦涛同志上述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了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理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