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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启动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8-12-15 09:02
  近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从即日起至12月底,按《通知》要求做好年度考核各项工作。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市政府将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根据《关于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考学制度的意见(试行)》(吴干教〔2005〕4号)规定,凡学习培训考学结果未达合格标准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对公务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苏州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处理。
  担任副科职以上的领导干部继续实行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以会议形式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列入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干部需填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示表》,并于述职述廉会议前5个工作日在本单位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