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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要适应和谐社会建设新要求
来源: 中国人事报       发布时间:2007-06-11 17:00

  党的组织工作从来都是为完成党的历史使命和中心任务服务的,这是我们适应党所处历史方位和肩负时代使命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进行功能定位、把握职能职责的基点与核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的提出,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组织工作提供了“拓展内涵、扩大影响,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整合资源、强化功能”的历史性机遇,也为我们如何找准组织工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课题。
  把握先导性。就是要顺应形势、把握趋势、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努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计划性。这就要求我们要在认清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大背景的基础上,从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开阔思路,寻找定位,拓宽领域,发挥作用。要在指导思想上与和谐社会建设相一致,要在工作目标上与和谐社会建设相协调,在工作部署上与和谐社会建设相呼应,工作环节上与和谐社会建设相衔接,使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选人用人、制度设计、人力资源开发和组织资源配置等,都自觉地顺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富于创新性。就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要认清新趋势、把握新变化,要遵循党的建设规律、组织工作规律、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律、人才成长成才规律,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要更新理念、开阔思路,借鉴经验、创新方法,开拓进取、追求卓越。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深入实施关于组织工作的一系列改革创新的意见,推动组织工作不断有新的开拓、新的突破和新的进步。
  突出基础性。就是要夯实基层基础,完善组织架构,合理组织设置,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组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构建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关键是做好基层基础工作。要完善领导班子的组织架构,优化职数配置,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探索建立科学、民主、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使领导班子的职位设置、运行方式与承担的职能职责相匹配。要围绕干部的发现选择、培养锻炼、使用管理等工作环节,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构建干部工作的完整体系。要调整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健全基层党组织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把工作成效体现在基层。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努力实现“凝聚党心民心、推动改革发展、促进团结和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