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修订完善三项人才引进资助政策
来源:
《吴江日报》2008年8月25日《基石》专版
发布时间:2008-08-26 16:07
我市日前对《引进紧缺人才资助办法》、《企业骨干人才购房资助实施细则》、《人才柔性引进与人才工作证暂行规定》三项人才引进资助配套政策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引进紧缺人才资助办法》规定对十一类紧缺人才来吴江工作给予4.5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贴,修订后的政策将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从原来的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安家补贴从12万元调整为15万元;硕士研究生从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安家补贴从6万元调整为10万元;本科生购房资助从3万元调整为4.5万元。原规定凡经认定的资助人员,从认定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工作一年后核拨资助经费,修订后缩短为6个月。《企业骨干人才购房资助实施细则》对在本市企业中的各类骨干人才在购房时给予资助,修订后的政策取消了房产商6%的购房资助,改由政府直接补贴4.5万元。《人才柔性引进与人才工作证暂行规定》对引进的持有《人才工作证》的柔性人才,给予评奖、享受资助等各种优惠措施,修订后的政策对原来服务5年可享受资助,现改为分5年每年享受20%的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