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选派20名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到镇(区)挂职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8-08-04 10:03
7月30日,我市在吴江宾馆召开选派到镇(区)挂职干部座谈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钱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周建新主持会议。来自市人事局等17个市机关单位20名挂职干部和派出单位分管领导、各镇(区)组织委员参加了座谈会,5名挂职干部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钱能强调,挂职干部要认清形势,明确挂职锻炼的意义;认识自己,明确挂职锻炼的目标;认准方向,珍惜挂职锻炼的机会,过好“适应关”、“形象关”、“创新关”,当好“宣传员、调研员、服务员”,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接收单位满意、让组织满意。
根据《关于选派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到镇(区)挂职的实施意见》,经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市委组织部审定等程序,首批挂职干部共20人,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挂职时间为2年,原则上挂任镇机关助理职务。干部选派挂职期间,需办理工作移交,但保留原单位职务,人事编制不动,工资待遇不变,原单位按市车改标准发放挂职干部异地交通补贴。
钱能强调,挂职干部要认清形势,明确挂职锻炼的意义;认识自己,明确挂职锻炼的目标;认准方向,珍惜挂职锻炼的机会,过好“适应关”、“形象关”、“创新关”,当好“宣传员、调研员、服务员”,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接收单位满意、让组织满意。
根据《关于选派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到镇(区)挂职的实施意见》,经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市委组织部审定等程序,首批挂职干部共20人,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挂职时间为2年,原则上挂任镇机关助理职务。干部选派挂职期间,需办理工作移交,但保留原单位职务,人事编制不动,工资待遇不变,原单位按市车改标准发放挂职干部异地交通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