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精准抓好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企业出现聚集性疫情影响生产,筑牢企业疫情防控防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强化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以及《关于加强重点企业疫情防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工作指引》(苏疫指企发〔2022〕1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
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要求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要求,以建设无疫企业为目标,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做到防控机制到位、人员管控到位、区域管理到位、环境消杀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宣传教育到位。
二、复工前准备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健全企业疫情防控机制,成立一个由企业高管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职责,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人、物、环境"同防。
进行一次卫生消杀
企业复工前24小时内,须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餐厅、员工宿舍等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消杀。
加强人员管理
返岗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上岗。企业要建立人员底册,实行动态管理;关注第三方服务人员(物业、安保、保洁、送货等),严格落实企业外人员进入的人员登记、核查等制度。疫情期间,企业员工原则上实行闭环管理。
配足防疫物资
企业应配足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洗手液、测温仪等基础性防疫物资和应急防疫物资。
三、人员防控
定期核酸检测
企业要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纳入封闭管理的一线人员,与进口冷链食品和其他进口货物在运输、流通等过程中有接触的人员,每日检测1次核酸;直接接触国际邮件快件的驾乘、装卸、消杀等人员,每2日检测1次核酸,其余人员每周1次;劳动密集型企业每周检测人数不低于工作人员总数的5%-10%。疫情期间,重点企业按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实行每日一检。人数较多或有实际困难的重点企业,可以与属地对接沟通,开辟核酸检测绿色通道。
疫苗"应接尽接
企业组织符合接种条件的员工完成疫苗接种,高风险人员应当完成全程疫苗接种满14天方可上岗。
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制度
指定专人担任健康监测负责人,每日上午下午测量员工体温,询问是否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并记录,如果发现体温异常或出现上述症状的人员,应立即隔离留观并及时送医排查,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所有企业内人员在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必须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单个口罩使用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作业过程中和作业后,应及时进行手卫生和手消毒,可选用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特殊岗位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使用过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应集中收集处置,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应统一收集并进行规范消毒处理。
明确重点岗位专岗专人
要相对固定人员负责进口邮件快件拆件和跨境货物处理,减少接触人数,实行名单管理,并按要求加强个人防护。
四、场所防控
规范开展消毒工作
保持公共区域等环境整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采用密闭化运输。每日规范开展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餐厅、员工宿舍等区域进行常规消毒并做好记录。送货车辆先消毒再进入企业,进口物品入企科学规范消杀。加强环境通风,使用集中空调的按要求落实。
设置进口物资处置专门区域、专门场所
企业应在厂区(园区)内设置专门区域、专门场所,用于集中接收、存放、拆包、消杀进口物资。进口物资专门区域/场所应选取通风良好的独立房间/场所,要与办公场所等人员聚集区域区分开来。收货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对进口货物按照规范进行消毒、拆箱、分发货物,外包装等废弃物按照规范处置。
做好食品卫生工作
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等原料,保证来源可追溯。食堂采取分餐或错峰用餐,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
设置一处隔离场所
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五、宣传培训
企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通过集中学习、微信群、QQ群等渠道和媒介,开展个人卫生健康教育,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组织开展突发疫情的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