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积极践行国家战略,聚焦“制度创新度、项目显示度、民生感受度”,擦亮“三前三表率”品牌,高质量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打造“创新湖区”、建设“乐居之城”贡献发改力量。
以一体化制度创新为抓手,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
有序推进国家战略。研究出台示范区建设178项重点工作,截至2021年底,178项重点工作中172项已经实质性启动,完成年度投资271.37亿元。高质量承办示范区两周年建设工作现场会、开发者大会、示范区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32项制度创新案例、27个项目建设案例入选2021年示范区典型案例,入选数量连续两年位列青吴嘉三地首位。
加速对接融入上海。主动对接上海“四大功能”“五个中心”建设,探索沪苏产业协同互补、合作共赢、融通发展,制定121项对接上海行动,已全部启动。以项目化方式推动发展,努力承接好上海“溢出效应”,积极融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推进沪苏湖、通苏嘉甬铁路建设。
积极谋划对上争取。积极对接上级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和示范区执委会,加强沟通协调,尽最大可能发好吴江声音、争取吴江利益。落实两省一市关于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22条政策。
以推进项目建设为重点,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紧盯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0%目标,完成新开工项目开工率100%,截至2021年底, 205个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66亿元,年度计划完成率10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646亿元,总量位居苏州前列。
不断提升项目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区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坚持深入现场一线,加强企业项目走访调研,健全重点项目问题的收集、交办、解决和反馈机制。常态化做好签约洽谈项目跟踪服务,推动签约洽谈和重点项目尽快转化为有效投入,全区累计入库签约洽谈项目59个。
强化产业用地出让管理。大力推进低效产业用地有机更新研究,完善产业用地项目履约管理系统,定期梳理通报地块履约情况。以高质量项目、集约化供地为目标,从土地出让、回购两方面强化管理,推动产业用地出让工作标准更优化、程序更规范,实现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
以坚持绿色发展为导向,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统筹推进美丽吴江建设。确定美丽吴江建设年度41项重点目标和104项重点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建立协调推进和督查督办机制,将美丽吴江建设纳入年度区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推动相关工作走在前列。
着力加强“两高”项目管理。出台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指导意见,规范项目管理。落实各级关于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要求,排摸存量“两高”项目,全面加强“两高”项目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先行启动区域能评工作。
持续优化全区能源结构。强化煤炭消费控制,巩固减煤工作成果。获批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研究制定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计划到2023年、2025年各新增光伏装机500兆瓦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