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两周年。两年来,全区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在公务员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庆祝新修订《公务员法》实施两周年,在全区营造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的良好氛围,“吴江党建”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刊登新修订《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供全区广大公务员学习。
新修订《公务员法》的正式实施,对加强公务员监督约束及激励保障做出了新的更加全面的要求。那么广大公务员享有哪些激励保障的举措,又该如何自我约束、接受监督呢?
问:如何理解公务员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答:新修订《公务员法》第六条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作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的干部管理原则的集中体现。
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国家公权力,必须接受严格的监督约束。新修订《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监督约束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1)明确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规范公务员的行为。
(2)加强对公务员的考核,通过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促进公务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确立监督与惩戒制度。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对公务员监督的主体责任,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
(4)规定公务员的辞职与辞退制度。
(5)对公务员的回避制度作出规定。
(6)对公务员辞职、退休后的从业限制作出规定。在公务员管理中心,要严格执行监督约束的规定,树立监督就是管理的理念,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在对公务员实行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同时,为吸引各类优秀人才进机关、促进公务员亲政廉政、确保队伍稳定,需要加强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新修订《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1)明确公务员的权利。公务员享有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等权利。
(2)规定公务员的奖励制度。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
(3)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公务员的职务职级晋升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鼓励公务员在岗位上勤奋努力工作。
(4)规定公务员的培训制度。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类分级培训。
(5)规定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以及退休养老制度。
(6)规定公务员的申诉与控告制度。当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收到侵犯时,公务员可以提出申诉控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