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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心声】在群众工作中擦亮青春底色
来源: 作者系汾湖高新区安环局社会管理科科长 吴平       发布时间:2020-09-21 19:41

    编者按:今年4月,我区出台激励干部担当“1+N”系列文件,释放更大力度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强烈信号。为深化年轻干部“一线工程”,区委选派较为成熟的80后、90后优秀年轻干部赴各镇(街道)任职,参与班子分工,立足岗位职责压担子、交任务。通过“下挂”让年轻干部深入开放最前沿、攻坚第一线勇挑重担、实战锻炼,在打硬仗、扛重活中练就真功夫、真本领,激发发展潜力。

    本期【挂职心声】一起来听听挂职干部吴平做群众工作的心得。

    今年四月,我被选派到汾湖试岗锻炼。时间过得飞快,转眼我已在汾湖“331”专班工作了四个多月了。这是忙碌并充实的四个月,期间经历了群众不理解的无奈、被上级专班督办的失落、办案率先“破零”的喜悦等等,而最大的收获是群众工作能力的提升,因为“331”专项整治就是一项直面群众的一线工作。

学习群众语言,说话要让老百姓听得懂

    初来乍到,我自知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是最大的短板,因为在机关工作时间长了,有时下意识就会蹦出“按照什么文件的要求”“依据什么条例的规定”之类的“套话”。投入工作以后,我多听少说,“偷师”村干部和群众交流的方法,怎样打开“话匣子”?怎样吸引注意力?怎样切入正题?怎样取得效果?慢慢地我发现摆事实讲案例是群众最容易接受的方式,于是我着重整理近期“331”范围内的火灾事故,分析原因和后果,中间再穿插一些法律法规,让他们能够从血淋淋的教训中认清“331”专项整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还编写了“顺口溜式”的宣传资料,多图少字,让群众读的懂、看得懂,对照资料就会整改。

了解群众心理,做事要让老百姓肯接受

    “331”专项整治中,要求出租房必须拆除或者改造防盗窗,起初我自己对这项规定也不是很了解。工作中,因为没有解释清楚,我能直观感受到群众强烈的抵触情绪。针对这个困惑良久的问题,我咨询了吴江专班和消防部门,得到的答案是一间租房必须有两个逃生通道,在发生火灾时门会受热变形可能导致无法打开,如果火灾发生在门口位置,即便门打开了,温度太高一般人也逃不出去。于是,我找了相关实验视频和发生在周边的案例,通过多次集中宣传,让大多数群众慢慢开始认识到改造防盗窗的重要性。

争取群众支持,办案要让老百姓能理解

    7月初,吴江“331”专班要求我们在租赁违法案件查处上率先“破零”。我仔细研究了《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请教了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找到了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处罚条款。此类违法行为面广量大,有的还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打击面太大容易造成不稳定事件,太小了又有选择性执法的嫌疑。对此,我们选择了危险性最大的彩钢板房出租屋作为突破口,同时把“限期搬离”作为处罚前置条件。8月24日,我们向两户限期内未搬离的房东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开出了全区首张租赁违法“罚单”。这也是苏州大市范围内首次以集体土地违法建筑出租住人为案由查处的租赁违法案件。

    群众工作是一门需要终身学习的“大学问”,四个多月来我只学到了一点皮毛,但已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打磨锤炼,努力在群众工作中擦亮“不负韶华”的青春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