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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再出两项重磅政策!
来源: 苏州吴江发布       发布时间:2020-07-14 19:45

    近日,区委区政府发布《关于优化提升苏州市吴江区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吴江区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暂行)》(以下简称《政策意见》),明确了优化提升全区生产性服务业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方面,《政策意见》明确了支持成长型企业加速发展、支持企业“两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龙头企业示范引领、支持重点领域提速发展等措施。其中,对列入区服务业统计库中的鼓励类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连续2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到20%的,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意见》鼓励制造业企业将企业内部的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非核心业务从主业中分离出来。对分离出来、设立独立法人且在统计上按第三产业进行核算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和2亿元且至少服务3家非关联制造业企业的,经认定后,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对列入区“两业”融合试点培育库、完成当年实施计划、初见成效的企业,经评审,给予当年20万元的奖励。获评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根据市级相关政策,给予相应奖励。对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并纳入区服务业统计库的“2+1”(商务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经评审后,年度营业收入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意见》对全区的高端商务服务业设置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其中包括购房补贴、租赁补助、现有机构扶持奖励、升级扶持奖励、关键岗位人才引进补贴、运营补贴、功能拓展奖励等,助力高端商务服务业做精做专。

    《政策意见》指出,经认定的高端商务服务机构,购置自用商务办公用房的,给予购房总金额10%以内的购房补贴;租赁入住自用商务办公用房的,给予租金60%至30%不等的办公用房补贴。

    在人才引进补贴方面,《政策意见》指出,经认定的高端商务服务机构总部落户吴江,按机构3年内新引进人才对地方的实际贡献地方留成部分,认定当年给予人才本人50%的关键岗位人才引进补贴,人数不超过该机构在吴江缴纳社保总人数的5%。

    据悉,吴江此次出台“硬核”举措,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优化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生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规模扩张和质态提升。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1年底,全区将打造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龙头骨干企业试点13家,产业集群试点2个;建成15个规模大、集聚度高、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的服务业集聚区;新增年营业收入超5亿元的规模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2家,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的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5家,规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20家;新开工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和“两业”融合重点项目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