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和第十一轮对村(社区)专项巡察完成向被巡察的9家区级机关部门党组织(区人民法院、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信访局、苏州市高级人才太湖培训中心)和汾湖高新区(黎里镇)进驻,并召开工作动员会。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乐江出席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斌出席区委对村(社区)专项巡察组巡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所辖村(社区)工作动员会。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被巡察党组织和汾湖高新区(黎里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表态发言。
乐江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责任使命;要增强政治自觉,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开展;要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打造过硬巡察队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扎实做好巡察工作。
杨斌指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是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先行启动区,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合力完成对村(社区)的巡察。巡察干部要增强行动自觉,找准监督重点,精准发现问题;要严守纪律规矩,坚持原则,敢于“亮剑”,实事求是开展对村(社区)巡察。
本轮巡察将坚持“两个维护”,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开展政治监督,为夺取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推动“两勇一快”、打造“创新湖区”、建设“乐居之城”提供坚强保障。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箱等,每天电话受理时间为9:00-17:00。依据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