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今日发布
来源:
交汇点、苏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0-04-01 18:15
4月1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
江苏省合力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充分发挥苏州在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江苏实际,紧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聚焦“一体化”合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主动服务、积极支持上海发挥龙头作用,充分集成江苏优势,加强与浙皖战略协同,深化“1+3”重点功能区建设,在长三角一体化框架下加速全省域一体化发展。
去年,苏州市委、市政府在我区召开了全市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长三角一体化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工作。
目前,苏州主动参与示范区总体方案及各类专项规划、支持政策等编制工作,加大对示范区内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2月18日,我区举办的2020年度春季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上,43个集中开工项目,总投资达到465亿元。
示范区是国家实施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的重大举措和空间载体,对于苏州而言既是一份信任和重托,更是一份职责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