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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就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出台《意见》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6-09-12 13:00

  今年8月,我市出台了《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十一五”期间新增高级技师40人,技师400人,高级工1000人。到“十一五”期末,使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18%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一是创设载体“育”人。依托各类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培训基地,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教育引导企业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不断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参加培训的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做好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二是拓宽平台“选”人。每年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直接晋升为高级工职业资格。大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骨干型的高技能人才,破格或越级参加上级评审鉴定。在职业技术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三是健全机制“励”人。出台了《优秀高技能人才引进资助和评选奖励办法》。教育引导企业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四是加强引导“留”人。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200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