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椒江区:设立“村官”奖励基金
来源:
《组织人事报》2008年5月
发布时间:2008-05-23 17:19
浙江台州椒江区今年设立“村官”奖励基金,对优秀村干部实行重奖。
据了解,椒江区设立的“村官”奖励基金达百万元。奖励范围及标准包括:凡村级“两委”班子在工作中大胆创新,在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得好,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的村,发给资金5万元;对积极扶持群众积极发展经济,全村人均纯收入在2500元以上的村,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自己带头领办、创办私营企业,年产值在50万元以上的“村官”,区委、区政府将作为全区劳动模范进行表彰,同时,一次性按年产值比例发给奖金1至5万元。
据了解,椒江区设立的“村官”奖励基金达百万元。奖励范围及标准包括:凡村级“两委”班子在工作中大胆创新,在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得好,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的村,发给资金5万元;对积极扶持群众积极发展经济,全村人均纯收入在2500元以上的村,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自己带头领办、创办私营企业,年产值在50万元以上的“村官”,区委、区政府将作为全区劳动模范进行表彰,同时,一次性按年产值比例发给奖金1至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