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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策促进吴江籍高校毕业生就业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8-05-19 17:05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促进吴江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意见》明确每年在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促进吴江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对全国“985”工程重点大学(以下简称“重点大学”)吴江籍毕业生回家乡工作的奖励,对吴江籍困难毕业生就业的资助。《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毕业生就业机制,力求吸引和帮助更多的优秀人才在家乡就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鼓励重点大学吴江籍毕业生回家乡工作。重点大学吴江籍毕业生回家乡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毕业生本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事业单位优先录用重点大学吴江籍毕业生;重点大学吴江籍优秀学生干部录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优先列入本市后备人才库。《意见》还要求通过培训、见习、就业援助、鼓励自主创新和优化政府服务等途径,进一步扶持吴江籍困难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