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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民主 建设和谐农村
来源: 《吴江日报》2008年4月28日基石专版       发布时间:2008-04-28 16:06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并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我们要切实按照《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各项规定的要求,大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夯实政治基础。
  一是围绕党员代表议事,健全民主讨论机制。全面推进党员代表议事制度,为党员经常性参与党的工作、党的活动创造条件,使党员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诉求得到充分表达、意愿得到充分整合,为村“两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支持。二是围绕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开展换届后新一届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教育,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完善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和民主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三是围绕保持党员先进性,健全民主参与机制。继续深化农村党员先进性建设,建立健全保持和发展先进性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党代表巡视基层党建和党代表接待日活动,着力建立起生动活泼、团结统一的党内政治生活局面,营造党内和谐氛围。四是围绕党务、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村级资产管理、村级财务开支和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村里的重大决策交由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使党员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享有充分的“四权”。(震泽镇党委书记 张炳高)